粮食安全是战略问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个重要抓手。为推动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到2030年,力争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3.5亿亩,累计改造提升2.8亿亩;
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000万亩;
到2035年,力争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累计改造提升4.55亿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亿亩。
■如何建设高标准农田?
●认准建设基本标准:“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升”(提升地力、产量、效益)。
●建设内容:
1.因地制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开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将建设重点放在田内。
2.新建项目优先开展田块整治、田间灌排体系、田间道路和电力设施配套等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农田保水保土保肥能力、抵御旱涝灾害能力、机械化耕作便捷水平。
3.因害设防,合理采取岸坡防护、防风防沙等工程措施,提高农田防护和水土保持能力。
■建设高标准农田,如何布局?
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优先在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以及粮食产量高和增产潜力大地区开展建设。
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区、沿海内陆滩涂等区域,禁止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红线内集中连片梯田或与保护对象共生的连片耕地除外)、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牧区域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如何规范运营管护,确保实效?
1.运营管护主体
分级压实高标准农田属地运营管护责任,明确运营管护内容和标准。
2.运营管护模式
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高标准农田运营管护模式。
3.保护利用
严格保护高标准农田,严禁擅自占用;经依法批准允许占用的,各地要及时落实补建,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此次《方案》还明确了这些政策部署:
●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调整
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规则,完善补划、调整程序。
●水资源配套
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和灌区建设。
●资金投入
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护多元化投入机制。
(内容源自《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