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南京晨报
晨报讯(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通)2月24日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南京法院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相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据了解,两年来(2023年和2024年),全市法院判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36件1477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占诈骗犯罪比例升至51.47%。其中,判处涉缅北等特大跨境电诈案件91件333人。此外,还判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其他关联犯罪2236件3319人。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全市法院坚持总体从严、区别对待,准确认定主从犯。从严惩处电信诈骗集团或团伙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40人,重刑率为9.48%。对参与时间短、诈骗数额小的从犯以及未成年人、学生等,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帮助其回归社会。
此外,全力追赃挽损。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鼓励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对于积极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的被告人,从宽量刑。最大限度帮助被害人挽回损失,在审判阶段追赃到位近5000万元,判处罚金5500余万元。同时,加大电诈案件协同力度,不断统一法律适用,形成办案共识。坚持全链条打击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理念,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作为打击惩处工作的重点。明确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的帮信、掩隐犯罪人员的退赔责任,对违法所得已查实来源于电信诈骗犯罪中具体被害人的,违法所得应当用于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形成一体化追赃挽损理念,通过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收集涉案财物相关证据,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
不仅如此,还充分发挥对下指导职能,梳理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审理中的难点问题,提升条线整体审判能力。通过发改案件评析、典型案例研究等形式强化审判指导职能,统一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裁判尺度,稳步提高案件审判质效。注重典型案例发掘培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犯罪、鼓励投案、主动退赃等正向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