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张家口发布
受冷空气和暖湿气流共同影响,19~20日张家口市将出现入汛以来最强降水过程,大部地区可达中到大雨(20~40毫米),主城区、康保、尚义、万全、怀安、宣化、崇礼、赤城可达大到暴雨(40~70毫米),个别点100毫米以上;主要降水时段在19日午后到20日早晨,最大雨强20~40毫米每小时,降水时可能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经张家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强化会商研判,及时预报预警
前期我市部分地区已经出现了较大降水,后续降水极易引发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各县区、各部门要将李克良市长在气象专报上批示精神“请市防汛办提前安排,协调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涉及县区要加强研判,需要转移人员,提前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影响。市气象局要随时预报预警,与宣传部门配合向社会各界及时通报情况,提醒相关行业做好相关工作”传达到所有人员,并按照李克良市长在全市防汛工作调度会议上提出的要有力应对“三断”情况、要坚决执行“九个必须”、要严格落实“叫应”机制、要规范设置避难场所、要高效有序指挥调度五条要求,扎实做好防汛度汛准备工作。要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根据职责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严格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有效管控,严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到防患于未然,必要时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采取应急措施。应急管理、水务、水文、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教育等部门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要充分利用本系统渠道进行广泛传播并按照职责积极采取相关防御措施。各类媒体要及时、准确、规范刊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做好灾害性天气防御工作。
二、强化应急联动,积极防范应对
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天气预报预警信息,针对各类灾害性天气可能引发的灾害风险,以预警为先导做好应急准备和联动响应工作。严格落实国家防减救灾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汛期施工工地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中明确的汛期施工工地安全管理九条硬措施。城市管理部门要强化各类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关注强降水及雷暴大风天气,督促相关经营单位对脚手架、户外广告、灯箱、门头牌匾等设备进行有针对性加固,适时停止室外作业。交通运输部门要开展“两客一危一货”、公交车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机场、桥梁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交通、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防范,聚焦高速公路、重要国省干道、铁路沿线、城市交通等重点,加大巡查监测和隐患排查力度;做好强降水时段隧道、桥洞等易积水区域的监控、巡查和疏导工作,防止安全事故以及城市内涝灾害;住建部门要强化各类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及时将易受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侵袭的施工驻地和作业工棚搬迁至安全位置,强对流天气期间要暂停高空作业。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大型游乐设施监管和游客安全提示,重点加大涉山、涉水景区景点及高空、水上游乐项目的隐患排查整改、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力度。农业农村、林业草原部门要密切关注强对流天气对农业、林业、畜牧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指导农户开展引流灌溉,保障农作物的生长安全;体育部门要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取消大型体育活动。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
矿山企业要突出加强高陡边坡及排土场、尾矿库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加强对生产装置、罐区、气柜等重点部位安全管控,重点排查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安全风险。工贸企业要强化冶金煤气、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各类厂房、市场、商场、仓储要严防因降雨天气引起的垮塌等事故的发生并组织人员做好安全巡查等防范工作。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严禁恶劣天气强行施工,如遇强降水及雷暴大风天气塔吊、脚手架等高空作业和高边坡、深基坑等工程要停止施工,提前将施工人员和设备撤离现场。通信、供电、供水和供气等企业要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在强降水天气下人民群众生活平稳有序。
三、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
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一经发现擅离职守的,予以严肃追责。各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临战应对状态,24小时待命,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置。要强化灾情报送管理,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扎实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及应急物资储备,认真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