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5-008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4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沈健先生、章金富先生、王艳涛女士、沈颖川先生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5-010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江苏嘉胤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胤新能源”)为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嘉澳”)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嘉澳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连云港嘉澳涉及公司董事、监事,因此本次担保为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嘉胤新能源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为6,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嘉胤新能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人民币(不包含本次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嘉胤新能源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其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为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额度和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嘉胤新能源为连云港嘉澳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嘉澳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连云港嘉澳涉及公司董事、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健先生、沈颖川先生、章金富先生和王艳涛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6日、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综合授信。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5年度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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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苏嘉胤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3MAC5AN166K
注册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灌云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211房间
注册资本:2,5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嘉胤新能源为本公司孙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嘉胤新能源总资产0.00万元;总负债0.00万元;净资产0.00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未有实际开展业务。
截止2024年9月30日,嘉胤新能源总资产30,186.77万元;总负债27,711.36万元;净资产2,475.42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4.5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被担保子公司、孙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全资公司和控股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健先生、沈颖川先生、章金富先生和王艳涛女士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嘉胤新能源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嘉胤新能源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39.5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5.76%;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为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7.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05%;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1.8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67%;无逾期担保。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12日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12日
至2025年3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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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参见《关于增资协议的补充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2025年2月18日和2025年2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桐乡市顺昌投资有限公司、沈健、王艳涛、沈颖川、罗佰聪、章金富、徐韶钧、黄潇、陆跃锋、潘翀、李一罡、徐旭、钟周红、傅俊红、李元博、LIM ZHI HENG、何健、唐文君、毛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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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5年3月6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向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逸敏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一期崇福大道761号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4500
联系电话:(0573)88623001
传真号码:(0573)88623119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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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5-009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目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9,969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329,969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4年12月26日完成。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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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