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改革报)
转自:中国改革报
□ 刘思思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社会救助关乎困难群众幸福冷暖,关乎社会公平正义,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制度。对标分层分类的新要求,对照困难群体的新期盼,应加快推动“四个转变”,促进社会救助体系升级,让更多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在救助理念上,从强调国家责任向注重人民权利转变。社会救助不仅是国家责任,更是公民权利,过分强调国家责任容易异化为国家施惠,造成受助人权利贬损,更加注重人民权利,可以有效避免“贴标签”“污名化”,维护受助者尊严。应坚持无差别救助,取消户籍限制,实行居住地管辖,急难发生地申请;统一救助标准,推进城乡统筹,实现城乡服务均等化;简化申请程序,降低受助门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先救助后审核制”。坚持相对贫困视角,调整贫困认定标准,引入多维贫困指标体系,设立相对贫困线;扩大救助对象范围,逐步纳入低收入群体、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灵活就业人员、流动人口以及就业困难人员,拓展单人户保;提高救助标准,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坚持权责统一,明确受助人的权利与义务,推行“助人自助”理念;实施“工作福利”制度,提高就业救助地位,实现与教育等政策的联动;建立被受助人动态评估与退出机制,加强社会监督与反馈。
在救助重点上,从保障生存向促进发展转变。共同富裕背景下,社会救助不仅要“保生存”,也要“促发展”。应拓展物质类救助,坚持实物与现金结合,直接发放与条件性现金转移结合,常态化现金补助与紧急现金援助结合,推动物质救助从生活必需品向生产性资料延伸,从单个给付向家庭支持延伸,积极拓展电子券、数字钱包、社区食堂、物品银行等救助新形式。强化服务类救助,以生活、教育、医疗等领域为重点,加强日常照料、能力提升、健康管理等基础服务,开展权益维护、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增值服务。扩大服务项目,编制服务清单,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设计“物质+服务”套餐,促进物质救助与服务救助相融合。重视发展类救助,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提高教育水平,增强职业技能,改善健康状况;加大社会资本投资,搭建就业平台,链接社会资源,建立社会网络,提升社会信任;实施储蓄奖励计划,设立个人发展账户,构建各类救助与储蓄联动机制,促进受助者资产的长期累积。
在救助主体上,从单一主体向多元共治转变。促进共同富裕,社会救助需不断扩容提质。仅靠政府“一肩挑”地方政府财力人力难以承受,多元主体共治更能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应打造救助共同体,由省级政府主导,横向联动民政部门、救助职能部门、惠民单位和社会力量,纵向贯通省市县街道乡村五级政府相关部门,重点推进小微“助联体”建设,打造一批特色社会救助品牌。完善共治机制,明确各主体职责,政府主要负责政策制定、资金保障、监督评估,社会力量主要负责服务提供与资源支持,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等。同时,以拓宽渠道、激发动力、保障权益、创新模式为抓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打破数据壁垒,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规范公私部门之间数据交换,优化信息共享机制。培育社会力量,降低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准入门槛,实施过程管理,出台社会组织治理指导性文件,促进规范运营。设立社会组织专项发展基金,对捐赠捐助、政府购买等收入给予免税待遇,提供免费场地或租金补贴,允许开展收费服务项目,鼓励与企业进行公益营销合作。研究对社会救助专业人才提供奖补、落户与住房优惠,完善社会组织领域的教育培训及职称评定体系,加强社会救助职业形象塑造。
在救助方式上,从被动应急向主动发现转变。传统的社会救助依赖于救助对象的申请或外部事件的触发,容易导致救助不及时、遗漏沉默的少数,对致贫返贫风险的防范不足。主动发现能有效弥补这些缺陷。强化基层力量,增加基层工作人员配备,整合业务部门、基层网格、社区顾问、小区物业等力量,进行定期走访排查;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开设社会救助热线、网上求助平台、困难群众信息直报点,加强信息共享;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立政策库,发放政策包,实现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变。强化数智赋能,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大数据分析决策三大信息系统建设,探索“静默救助”新模式;引入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处理技术,快速匹配救助政策和资源,减少人为干预,促进社会救助“一件事一次办”。强化精准画像,加强困难群体多维数据采集,构建算法模型,建立“一人一画像”。在此基础上,根据画像,利用智能推荐系统,精准推送救助资源和服务,并对救助对象进行动态跟踪,确保及时响应救助需求变化。
【作者系湖南警察学院副教授;本文系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促进共同富裕背景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研究”(XSP24ZDI007)、湖南省教育厅优秀青年课题“促进共同富裕背景下社会救助制度问题检视与立法建议”(23B0925)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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