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近期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及
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接到大量
“走路赚钱”“免费领红包”等
诱导下载相关App后
遭自动扣款的投诉
老人刷短剧“领红包”被扣798元!受害者涉及22个省市
四川省消委会组织律师团队
对其中可下载App用户协议
进行了分析点评
分析报告认为
部分App运营方
存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调查分析涉及的10款App
具体名称及标称的公司为:
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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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甩锅”责任转嫁风险
对广告与第三方服务责任“甩锅”。
对平台展示的广告,尤其是涉及理财、借款等高风险广告,运营方既自主决定发布形式,又免除对广告真实性的审核责任,用户因广告受骗的损失“自行承担”。
引入第三方服务时,运营方仅强调“与第三方独立”,对第三方服务的安全性、合法性不做任何保证,用户因第三方服务受损需“自行解决”。如:“走路嘉年华”“步步安康”等均将第三方风险完全转移给用户。
“走路嘉年华”用户协议五.2
第三方活动风险“一刀切”转嫁给用户。
对平台推荐的第三方活动,即便运营方参与组织或推广,仍以“已标注来源”为由,拒绝承担活动真实性、合法性的担保责任,所有涉及第三方活动的App均规定用户因活动受骗的损失“独立承担”。运营方的审核义务被完全架空。
扩大免责范围至“非不可抗力”。
将“网络故障”“设备维护”“电力中断”等可预见、可防控的风险纳入免责事由。如:“步步行路计”“走路嘉年华”对由此导致的服务中断不承担任何责任,远超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免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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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限制用户个人信息权
个人信息“想删就删”。
运营方可在用户违规、服务终止时,依据“自身数据处理规则”随意清除、删除用户个人信息。如:“走路有生机”等多家运营商的信息清除条款,既不明确处理标准,也未保障用户的知情权与异议权,用户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权被严重削弱。
“走路有生机”用户协议二.5
用户内容被强制授权与同步。
用户发布的内容(文字、音视频等)及公开信息(头像、昵称),被强制同步至运营方及关联公司的其他平台。如:“红果短剧”的内容同步条款,甚至被授予“全球范围内、免费、可再许可”的使用权(包括修改、改编、制作衍生品等),用户对自身创作成果的知识产权被实质性剥夺。
“红果短剧”用户协议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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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减轻自身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缩水”。
运营方将赔偿责任限定为“直接损失”,明确排除间接损失、惩罚性损失、利润损失等。如:“走路我先行”“步步安康”等甚至规定赔偿上限“不超过提供服务所获收益”,导致用户因运营方过错遭受的实际损失无法得到弥补。
“走路我先行”用户协议九.5
用户责任被加重。
用户需对“账号及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包括非本人操作的行为),因用户资料 “错误、不实”导致的服务中断,运营方无责任且用户需自行承担后果。如:“走路嘉年华”等运营方的举证责任被完全免除,用户陷入“举证难、追责难”的困境。
“走路嘉年华”用户协议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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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运营方单方面掌握账号控制权
运营方单方决定账号处置权。
运营方可基于“自身经营需要”“业务规范”“用户违规”“长期未使用”等模糊理由。如:“走路有生机”“走路我先行”等将“六个月未登录”“一个月未登录”作为注销依据,单方面收回、冻结、注销用户账号,且无需证明用户存在实质性违约,完全掌控账号处置权。
“走路我先行”用户协议七.2(3)
账号相关损失全由用户买单。
因运营方单方操作,如冻结账号导致数据清空、注销账号导致积分/资金损失,产生的所有后果,均要求用户“自行承担”,运营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步步安康”“走路嘉年华”等明确用户需承担“通信中断、资料清空”等损失,用户对账号的合理信赖权被完全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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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运营方享有单方面变更合同的权利
协议修订运营方说了算。
运营方可“随时根据业务发展” 修订用户协议、服务规则或资费标准。如:“红果短剧”的资费调整条款,仅通过公告、推送等形式通知即生效,用户若不同意只能“停止使用”,无协商空间或异议途径,剥夺了用户对合同变更的权利。
服务内容变更无需用户同意。
运营方可单方面 “变更、暂停、终止服务”,甚至将服务资产转让给第三方。如:“走路我先行”等允许“不经通知即终止服务”,用户需被动接受服务主体或内容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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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争议解决机制限制用户选择权
所有App均强制约定争议由运营方所在地法院进行管辖,排除用户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选择侵权行为所在地、侵权结果地、合同管辖地等管辖法院的权利,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步步行路计”用户协议十.2
消委会建议:强化源头治理
⏩强化源头治理,压实平台责任。
要求应用商店建立 “侵权App黑名单”,对多次被投诉的App采取下架、限制上架等措施;明确广告投放平台的审核义务,对弹窗广告设置“一键关闭”功能,且不得将“关闭”按钮与支付触发机制绑定;规范格式条款,禁止运营方以“自身规则”随意删除用户信息,对用户内容的授权需限定在“必要范围”。
⏩优化支付安全,阻断侵权链条。
规范免密支付、人脸识别支付的触发机制,要求支付前必须通过“二次确认”,且扣款金额、服务内容需以醒目方式提示;督促支付平台建立“异常扣款监测机制”,对短期内多次发生固定金额扣款的交易进行预警,及时暂停支付并提醒用户核实。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
联合社区、老年大学等开展智能设备使用安全培训,重点讲解“诱导广告识别”“免密支付关闭方法”“异常扣款应对步骤”等知识;通过官方平台曝光典型侵权案例,揭露“走路赚钱”类App的欺诈套路,提高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的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