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土地承包纠纷,亲叔侄反目成仇,醉酒后竟持刀伤人。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
案件回顾:土地纠纷积怨深 醉酒伤人酿大祸
吴甲与吴乙系叔侄关系,吴乙父母有几亩地,一直由吴甲耕种。几年前,吴乙向吴甲要回了耕地称要自己耕种,实则承包给了别人。吴甲知道此事后,心生怨恨。双方因土地承包问题长期争执不休,甚至多次恶语相向。2024年12月21日,吴甲酒后偶遇吴乙,积怨瞬间爆发。情绪失控的他竟返回家中取刀,在吴乙家门口将其扎伤,导致吴乙轻伤。伤人后,吴甲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选择了主动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
案发8天后,吴甲积极赔偿吴乙15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吴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法院判决:严惩与宽宥并重,缓刑背后有何考量?
法院审理认为,吴甲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持械伤人行为性质恶劣,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以下情节,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1.主动自首:案发后第一时间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
2.积极赔偿:全额支付15万元赔偿金,获得被害人谅解,体现悔罪态度;
3.认罪认罚:自愿接受法律制裁,适用从宽处理程序;
4.社会危害性可控:案件因家庭矛盾引发,且未造成更严重后果。
法院强调,持械伤人是严重暴力犯罪,即便存在从轻情节,仍须依法追究刑责,判决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原则。
通讯员:王鹤
初审:李学伟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