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穿越大理千年古塔“炸机”,该当何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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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02:36:11

转自:千龙网

据报道,5月5日晚,一段无人机穿越云南大理崇圣寺千年古塔时突然“炸机”失控的视频引发关注。6日,当地知情人士证实,相关职能部门于上午在塔中发现了无人机,警方已找到涉事“飞手”,目前正按照程序开展处置工作。

崇圣寺三塔是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首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无人机突然“炸机”失控,会不会给珍贵文物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公众为之担心也在情理之中。

目前,有关调查处置工作尚未终结,很多信息还有待进一步披露,但可以确定的一点是,涉事“飞手”系擅自飞行,也即人们口中的“黑飞”。

关于无人机的飞行管理,我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应当将“重要革命纪念地、重要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等上方的空域划设为管制空域,明确“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或许,在涉事“飞手”看来,自己出发点是好的,有利于针对文物开展更加直观的宣传。然而,无视法规、破坏规则的行为,从效果上反而会适得其反。

如果无人机“炸机”后,给受保护的珍贵历史文物造成了损失,这属于侵权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该赔偿的要赔偿,该恢复原状的要恢复原状。作为文物保护部门,可以提起诉讼,检察机关也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从行政责任上讲,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这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根据刑法规定,还可以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翻看报道,类似无人机“炸机”并非个案。对涉事“飞手”依法依规给予处罚,自然是一记当头棒喝。对其他潜在的违法者而言,也具有一定的教育和震慑作用。

当然,处罚并非目的,从长远看,有必要进一步优化无人机管理规定,明晰责任边界。而有关职能部门,也需加大警示教育宣传的力度,让公众知晓红线、远离“雷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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