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改革报
本报讯 记者杨虹报道 日前,由中国人民大学国有经济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国有企业数字化监管的有效性研究:风险防范与效率提升》报告发布会在京举办,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廖冠民发布主题报告。
报告指出,相较于传统粗放式监管模式存在的效率不足问题,国有企业数字化监管平台通过实时对接国企人财物、产供销等核心数据,实现了穿透式监管,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难题。该系统使监管部门能够动态监测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将监管频率提升至实时水平;运用大数据技术对高风险企业进行智能识别和分类标注,实现精准监管,既降低了监管成本,又提高了监管效能。实证研究证实,国资监管数字化转型显著降低了国有企业的财务风险水平。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李青原指出,国企分类改革涉及商业一类(充分竞争类)、商业二类(战略支撑类)和公益类企业,数字化监管对不同类型国企的影响应差异化考量。对于完全市场化竞争的商业一类企业,数字化监管需平衡监管效能与企业快速决策需求,避免因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影响市场响应速度;商业二类企业涉及国家战略关键领域,监管应聚焦常规风险、战略风险及新兴风险的协同防控;公益类企业以公共产品供给为核心,监管重点在于保障基础服务稳定性。不同类型国企的风险防范重点与并购效率评估标准存在显著差异,监管政策应依据企业功能定位分类施策,科学界定监管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