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是福建摆脱资源束缚、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的重要保障,也是新时代弘扬爱拼会赢精神、提振发展信心的需要,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建优化营商环境蕴含的历史脉络
福建是改革开放的先行省份,素有重商爱商亲商的优良传统。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福建紧扣市场发展所需,适时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新举措,努力营造便捷、高效、规范、透明的法治和政策环境。
“松绑”推动国企改革与民营经济发展。1984年3月24日,福建55位厂长、经理联名发出《请给我们“松绑”》的呼吁信,吹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号角,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2014年7月,在纪念“松绑”放权3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给福建30位企业家回信指出,当前各级政府正在加快转变职能、大力简政放权,这是又一次重要的“松绑”放权。福建深入持续弘扬“松绑”“敢为人先”精神,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让民营经济这片“森林”更加繁茂。
一以贯之率先探索与践行营商环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正是福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快速推进的关键时期。他围绕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投资环境建设进行有益探索,率先推进营商环境、服务型政府建设等改革举措,推动“一栋楼”办公、机关效能建设等重大实践。在厦门期间,大力推动机构改革,简化企业审批程序,搞好对外商、基层、企事业的服务工作。在宁德期间,大力推动投资“软环境”建设,通过简化手续、改善服务质量等措施,促进贫困地区投资环境的改善。在福州期间,大力倡导“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讲求工作时效,提高办事效率。到省里任职后,强调以建设“有限政府”为目标,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更好地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全省各地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
新时代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在福建的实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新时代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指明了方向。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一直都是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聚焦经营主体需求,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制定并实施了优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政策法规,建立了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2025年全省“新年第一会”,吹响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冲锋号”,出台福建首份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建立服务企业“四通四到”机制,推动营商环境“再上台阶”。
◆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成效突显
福建大力传承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理念,一茬接着一茬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着力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取得明显成效,营商环境总体满意率逐年提升,厦门、福州、泉州市多项营商环境指标成为国家标杆指标,营商环境建设亮点突出、走在前列。
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性促进公平竞争条例,强化要素供给,健全企业问题解决长效机制,促进各类经营主体茁壮成长。2024年营商环境总体满意率为88.27%。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制定和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在促进公平竞争、保护企业经营者权益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首创信用修复协同机制,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建成全省一体化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福州、厦门、泉州设立知识产权法庭,探索多元化解决涉外知识产权争议新路径。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机制,实施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现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在全省全覆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持续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建立服务企业“四通四到”机制,构建政务服务新平台,提高“一栋楼”服务集成效率,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70.6%,申请材料减少79.6%,办理环节减少88.9%,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新时代新征程:持续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福建在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民营企业权益保障、政务服务效能建设、对接国际经贸规则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优化营商环境永无止境,需要随着实践发展迭代升级、常抓不懈,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
聚焦企业发展需求,营造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经营主体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根基,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需要为经营主体提供精准的政策支持。畅通市场准入渠道,按照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要求,持续破除各类影响企业平等准入的隐形门槛、市场壁垒,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完善项目准入公平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清除各种形式的行业垄断,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在要素获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获得平等待遇。强化生产要素支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支持力度,提升企业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拓展经营主体融资渠道,推动金融服务供给增量提质,创新信贷产品与服务,完善银企融资对接机制;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
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构建活力迸发的科创环境。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区域、产业、企业之间的创新协同,提高创新政策的有效性。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龙头企业“链主”培育、中小企业“梯次”发展的协同创新机制,完善“产业界出题、科技界答题”科研攻关机制。强化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建立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享有更大的自主权,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制定差异化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政策,着力培养一批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强化“四链”深度融合,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充分发挥资金链和人才链的支撑作用,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发展,提升产业、企业创新整体效能,培育一批高能级创新平台、创新联合体、创新实验室,争创更多国家级创新平台。
强化部门联动协同,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需要在聚焦精简流程、简化材料、降低费用等“技术”治理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业务指导,通过“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数据共享,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完善服务评价体系,建立包括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业务能力等方面综合评价体系,通过问卷调查、网上评价、电话回访等方式,收集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评价意见;加强政务服务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定期巡查、抽查等方式,建立政务服务公开制度,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查找并破解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健全法治体系,营造公平包容的法治环境。法治化是营商环境的制度基石,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经济、要素流动和优化配置提供保障。完善营商环境法规体系,着力推进社会信用、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以及数字经济、科技创新、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立法,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经营主体权益保护,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深化民商事案件审判改革,持续提升审判质效。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统一的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推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闽执法”平台“综合查一次”的对接,消除多头重复交叉执法,推动综合执法能力提质增效。
(作者为福建社会科学院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