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持续推动“破四唯”改革走深走实,加强科教界“帽子”治理,着力解决人才评价中误用、滥用量化指标,着力遏制堆成果、算小分、数篇数、卷影响因子等以量代质问题,完善代表性成果评价、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评议机制。
——————————
党的二十大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更好保障青年科技人员待遇。把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进一步畅通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成才之路,是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大力支持、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任务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增强人才自主培养能力、造就更多拔尖创新人才的必然要求。
统筹推进学科体系改革和建设,提升高等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能力
学科是人类知识体系重要的分类单元,在促进知识的生产与传播、传承以及科技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优化基础学科建设布局,支持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冷门学科和薄弱学科发展,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跨学科研究,构筑全面均衡发展的高质量学科体系。”在我国教育、科技和人才的管理架构和具体实践中,学科是一个关键性的主轴和重要工作抓手:学科建设和学科评估在教育管理中扮演关键角色,涉及声誉和资源分配、招生结构等教育管理核心工作;学科布局和学科发展战略是科技政策的重要内容,涉及国家科技发展优先领域选择、科学资助政策、科技评价、科研机构布局和设置等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学科也是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评价的重要“轴线”。因此,要将学科体系改革和建设作为促进教育科技人才融合发展、增强青年科技人才自主培养能力的重要突破口和关键着力点。
相关部门要联合、定期组织开展国家学科发展战略与路径研判,就教育体制、科技体制和人才发展体制改革中涉及学科发展的相关内容进行充分沟通协调,完善及时响应国家需求的学科专业设置、建设和调整机制;要积极推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优质本科有序扩容;要完善学科专业体系,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强化国家战略人才培养前瞻布局。
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激发青年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评价是“指挥棒”,人才评价的分类标准和运行实绩直接影响青年科技人才面临的激励结构。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及“全面提高人才队伍质量”时强调,要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和科教界“帽子”治理,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鼓励各类人才潜心钻研、厚积薄发。只有在充分理解科技创新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政策运行规律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分类,才能为青年科技人才提供稳定的预期,激励他们更明确、更勇敢地追求符合自身禀赋的职业发展目标。
要进一步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建立更加合理的分类标准,既要努力避免分类不足,也应避免过度分类;要进一步优化分类评价运行机制,持续优化人才分类评价运行的合理性、公正性和可执行性;要持续推动“破四唯”改革走深走实,加强科教界“帽子”治理,着力解决人才评价中误用、滥用量化指标,着力遏制堆成果、算小分、数篇数、卷影响因子等以量代质问题,完善代表性成果评价、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评议机制;完善科技奖励、收入分配、成果转移转化等激励制度,激发广大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培育创新文化,推动青年科技人才加速成长
创新文化是一种有利于知识特别是科学技术知识发现、传播和应用的文化,在激活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热情、滋养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成才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将“坚持培育创新文化”列为新时代科技事业发展实践的重要经验之一,强调“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基因,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使崇尚科学、追求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将创新文化培育的重要性提升到了新高度。只有将强大的、具有内在一致性的创新文化贯穿教育、科技、人才管理各环节,广大青少年的科学兴趣才会得到保护和激发,青年科技人才追求卓越的职业抱负才有文化滋养,青年科技人才才能更敢于、更便于、更善于在科技创新中“挑大梁”“当主角”,并在实践的磨砺和淬炼中加速成长。
畅通青年科技人才成长之路,提升我国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是一项涉及教育、科技、人才等多个子系统乃至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要更加重视疏通体制机制中的堵点、加强教育科技人才等不同系统间的联结、促进各类行动主体间的协同行动,进一步提升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体系整体效能,为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作者系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