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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澳门3月3日电 (记者富子梅)澳门特区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的相关规定,3日通过并发出具有约束力的第1/CAEAL/2025号指引,对竞选宣传、选举开支、中立义务、保密义务及投票方式,订出一系列标准及规范。
指引中,关于竞选宣传的部分提及,本届选举的竞选活动期由2025年8月30日凌晨零时开始,至9月12日午夜12时结束,并列举选举法中有关在竞选活动期以外进行宣传的相关罚则。该部分的其他内容包括,设立竞选总部或竞选分部的设施、禁止通过商业广告进行竞选宣传、机动车辆音响装置宣传、图文宣传品的张贴,以及通过资讯工具作出选举不法行为等。
在中立义务方面,公共实体及等同实体须履行中立与公正无私义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竞选活动,不得作出使某一候选名单以任何方式得益或受损而引致其他候选名单受损或得益的行为,以及有关实体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必须保持中立。
关于保密义务,指引列明禁止在投票站内使用流动电话和其他具通讯、摄录功能的设备,以及禁止透露投票或投票意向。指引亦就选举开支的许可及追认作出规范。
指引就各种违规行为列出相应罚则,并明确指出会构成加重违令罪的情况。
此外,指引规范了选民必须使用由选管会提供及放置于划票间内的专用印章填划选票,以任何其他方式填划的选票一律等同废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