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8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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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本次回购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2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支付总金额为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1,072,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7%,成交最高价为5.3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4.2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01,986,751.6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5一019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注销及回购注销原因:公司已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辞职、8名激励对象因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和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0,董事会同意对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7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以下简称“本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
●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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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已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辞职、8名激励对象因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和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0,董事会同意对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7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就本次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截至申报期届满之日,公司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一)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本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六)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条件”规定:“各行权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本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规定:“各解除限售期内,在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对应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处理,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辞退裁员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处理,且激励对象在离职前应缴纳完毕其因股权激励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
公司已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8名激励对象因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和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0%。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辞职或个人业绩考核未达60分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予行权和解除限售,公司决定对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7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57万份、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9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963,300.00元。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9人所涉5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将于2025年3月6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794,572,141股变更为1,794,002,14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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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