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光明日报
【代表委员履职记】
雨水之后,赣鄱大地进入紧张繁忙的春耕备耕阶段,田间地头,大家纷纷备种、备肥、测试农机……在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江西省委会副主委、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刘木华的“小本本”上,密密麻麻地记录着与今年江西春耕有关的各类信息。
坚持不懈致力于农业机械化技术提高、提倡种植再生稻……过去一年里,刘木华的目光始终聚焦在降低农民种粮成本、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上。“让农民有钱赚,增加收入才能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种粮积极性。”刘木华说。
“为了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国家出台了许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对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很好的作用。”刘木华说。
刘木华表示,江西这些年在探索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如何更好地合作双赢,进行了不少有益探索。以南昌县大田农舍、安义县绿能农业等为例,经营主体负责种子、农药、农机、销售等整个生产链条,农户拿着保底工资和提成,只管安心种田。在刘木华看来,这种模式既提高了效率,也保证了农民的收入。
“但也要看到,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虽然得到了不少扶持政策资源,却未能有效转化为带动农户增收的动力。二者没有建立紧密联系,难以形成稳定的产业生态。”刘木华说。
刘木华认为,要明晰“挂钩”机制。规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获得扶持政策后需要带动农户增收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具体数量或比例指标,以及未履行责任的相应处罚措施等。对带动农户增收效果显著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税收优惠、信贷优惠等,激励其更好地发挥带动作用。对未能履行约定或带动效果差的经营主体,可考虑取消相关政策扶持并督促整改。
(本报记者 李玉兰 胡晓军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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