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6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确定了新补选的一名监事成员。公司监事会拟于收盘后召开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后可免予执行提前通知的期限。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张伟刚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伟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2月27日
附简历:
张伟刚:男,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9年2月至2024年11月,历任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内贸业务员、内贸部长、总经理助理、销售总监、总经理;目前担任公司内贸销售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选举监事张伟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2月27日
附简历:
张伟刚:男,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9年2月至2024年11月,历任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内贸业务员、内贸部长、总经理助理、销售总监、总经理;目前担任公司内贸销售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凤都工业园区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赵俊先生、郜翀先生、樊玉庆先生、段云芳女士及独立董事岳修峰先生、徐文学先生及姜姗姗女士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其他董事现场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闻斌先生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陈魏新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楼清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晶、戈浩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晟新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联晟新材担保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为联晟新材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1,694.83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联晟新材日常经营需要,需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林郭勒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公司近日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联晟新材提供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13日
注册资本:壹拾捌亿伍仟伍佰伍拾叁万零壹佰零柒元叁角叁分(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黄寿志
住所:内蒙古通辽市霍林郭勒市铝工业园区B区西侧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铝、铝合金板、铝带、铝卷材、铝涂覆材料、铝材的深加工、生产、销售;机电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联晟新材总资产为499,431.15万元,净资产160,902.48万元,总负债338,528.67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765,402.94万元,净利润5,440.4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担保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长期借款再融资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联晟新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处于平稳发展阶段,各方面运作正常,为保证其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联晟新材的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目前子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上述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未有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约为281,687.34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约为281,687.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01%。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