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党建经费的管理,使党建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发展,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村、社区党建经费每年每单位一万元,列入办事处年度财政预算,每月拨付一次。 二、村、社区党建经费属专项资金,村、社区应专项使用, 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到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三、党建经费使用范围。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建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日常党务工作等组织活动的经费,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1、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报刊、资料; 2、开展日常党务工作等活动经费开支; 3、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奖励的经费。
四、实行报告制度。每月由各村(社区)党组织列出计划,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办事处组织委员、主管组织的党工委副书记签署意见后,由办事处主任审批,财政所予以拨付。
五、党建经费支出情况由办事处组织部门和财政所监督使用。 就按照第三条办。
现在有多重视就代表以前有多忽视。
虽然**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始终高度重视,在一些重要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和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06〕21号)指出:“党员教育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应主要用于党员教育。
党员教育经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员教育经费在管理费中列支。”
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12号)指出:“加大党建工作投入,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事业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保障党组织工作和活动正常开展,具体额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始终高度重视,在一些重要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和提出明确要求。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06〕21号)指出:“党员教育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应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党员教育经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员教育经费在管理费中列支。”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12号)指出:“加大党建工作投入,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事业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保障党组织工作和活动正常开展,具体额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按照中央要求,近年来,各地加大了对基层党建工作包括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多种渠道落实工作经费。如北京市明确要求中小学校党员教育经费每年每人不少于200元;青海省提出各中小学校按不低于学校公用经费2%的比例,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
下一步,中央组织部和教育部党组即将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其中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经费也将作出专门规定。各级党组织可根据中央的这些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落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经费的具体办法。
中央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将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落实力度。
你好,乐意为你解答: 近年来,社区群众需求不断增加、社会管理服务任务日益繁重,而社区党组织自身资源不足、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设立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在原有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每年再投入一些经费,保障每个城市社区党组织可支配,专项用于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明确使用范围,将专项经费真正用到群众身上。为确保专项经费真正用于群众关心关注的实事好事上,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专门的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了专项经费的具体使用范围,明确了“五用五不用”。
“五用”就是主要用于社区党建服务品牌、社区党员服务团队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开展服务群众主题活动和社区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其它服务事项;“五不用”就是不得用于由财政或其他渠道支付资金解决的事项,即社区办公开支、人员经费、政府已有资金安排的社区建设和服务项目、办公用品和场所建设。 规范使用流程,将服务事项交由群众确定。
实践中,坚持按照品牌化、项目化、民主化的原则进行运作,始终根据群众的意愿来搞好服务。在确定服务项目时,坚持“两访两定一公示”,“两访”就是采取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专访等方式,广泛听取社区群众的意见建议;“两定”就是在综合社区各类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先由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代表会议初步确定服务项目建设方案,再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最终表决确定;“一公示”就是通过社区公开栏对服务项目进行公示,得到社区大多数群众认可后方可组织实施,切实做到决策民主、过程透明、群众满意。
强化监督管理,将经费使用交给群众监督。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有效管理,建立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保证社区党员群众对经费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定期公示制度。
通过社区公开栏、明白纸等形式,定期书面公示服务项目执行情况、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接受社区居民监督。二是项目通报制度。
在每个服务项目建成后,坚持“两通报两评议”,即召开专题会,将服务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向社区党员和社区群众代表通报,接受社区党员和社区群众代表的民主评议。三是述职评议制度,社区党组织每年年底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向街道党工委和党员群众进行述职,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核和党员、群众的评议。
对考核评议结果较差的,通过谈话打招呼、诫勉等形式对党组织书记进行督促,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