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公示19家企业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时迈药业补充说明公司国有股东履行国有股标识等国资管理程序进展情况等事项。据港交所11月12日披露,浙江时迈药业股份有限公司-B(简称:时迈药业)递表港交所主板,华泰国际为其独家保荐人。
证监会请时迈药业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公司国有股东履行国有股标识等国资管理程序进展情况。
二、请补充说明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定价依据及价格差异原因,是否存在对价异常,并就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三、请公司结合药物研发技术路线等情况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实际业务是否涉及“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或其他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或禁止领域及相关判断依据,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四、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据招股书,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下一代T细胞衔接器(TCE)疗法的先驱及全球领军企业。TCE为双特异性或多特异性抗体,其设计原理是通过同时结合肿瘤细胞上的肿瘤相关抗原(TAA)及T细胞上的受体,从而定向至肿瘤组织并激活T细胞,以诱导靶向细胞毒性作用。该公司早年就洞察到TCE的差异化潜力,这是一类旨在利用并引导人体免疫系统对抗癌症的下一代免疫疗法。
该公司对TCE这个高增长行业拥有深刻洞见和创新能力,并将这些洞见转化为临床阶段产品,推动公司从概念到研发的进展。该公司已开发下一代先锋疗法遮蔽型TCE,可在肿瘤中被选择性激活,用于治疗实体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