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千龙网)
“高考不过本科线退费2万元”,河南一所民办高中,在三年前招生时作出这一承诺,在今年高考后却不兑现,有家长投诉维权,引发舆论关注。8月16日,该校就未履行2022年招生时的退费承诺致歉,承认学校管理存在疏漏,当年招生宣传违规,并称其正配合当地教育部门调查。
既然学校承认当年属违规招生宣传,必须承担违规责任,那么还要不要履行退费承诺?
校方在致歉中称,2022年建校初期,因学校管理疏漏,招生负责人擅自发布了包含“高考不过本科线退费2万元”的承诺。这一行为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更误导了学生及家长,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校方承认违规的态度是诚恳的,但难以推卸校方责任。一校的招办负责人,代表的就是学校。哪怕当初承诺违规,校方也应合理兑现退费承诺。因为,学校是违规招生的实际受益者。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学校的违规招生行为,当地教育部门在当年就曾作出过处理。通报该校在没有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未批先招,欺骗诱导学生家长报名交费,责令立即解散该校招生办,停止招生,退还已交费用,并对该校违规招生和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然而,家长并没有收到退费通知,而该校招收的这批学生在学校“顺利完成”三年高中学业,并参加高考。为此,需要追问,当年教育部门的停招处罚为何没有得到执行?该校的违规招生受到了怎样的处理?
如果当时就严格落实停招处罚,全部退还学费,可能也就不存在眼下的问题。针对地方教育部门是否尽到规范教育管理、学校办学的职责,上级教育督导部门有必要进行调查。
我国教育部门从2024年起,强调狠抓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其关键就在于,要遏制地方教育部门在抓违规办学时,“对上一套、对下一套”,如此,才能解决管理失序的问题,遏制学校的招生乱象,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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