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观新闻)
“数字文明”概念的提出,是深刻把握当今世界数字经济发展带来日新月异深刻变革的重大价值判断。这一价值判断的事实根据在于,数字技术正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人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人类文明在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结构、文化心理和全球治理等层面发生系统性的深刻变革。数字文明所呈现的技术向善、普惠共享、和平安全、文明互鉴的文明特质,成为滋养人类文明多样性的沃土。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数字文明的价值实现并非坦途,而是面临着诸多风险。审视这些风险,并提出应对之道,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以开放共享推动数字文明发展
开放共享是数字文明的内在规定性,也是数字生产力全球化发展的本质要求。然而,当前在推进全球数字文明建设过程中,“数字鸿沟”愈加固化,全球范围内数字基础设施、技能和资源的巨大差距,可能加剧全球经济的不平等,形成新的“文明隔阂”。
发达国家凭借先发优势占据规则制定、标准设置、平台垄断的制高点,甚至刻意设置数字壁垒、搞“小院高墙”、强制“脱钩断链”,导致发展中国家陷入“数字接入鸿沟”“数字能力鸿沟”等多重困境。这不仅阻碍数字技术本身的进步,更影响全球数字经济潜能的释放,最终损害的是全人类利用先进生产力创造文明福祉的能力。为此,应鼓励跨国科技合作与开源创新,优化全球数字分工,不断弥合“数字鸿沟”;建立公平、非歧视的市场环境,促进数字产品和服务的跨境流通;反对科技保护主义和脱钩断链,确保全球科技供应链的稳定畅通;加大对全球南方国家的技术支持与能力建设,使其真正有能力平等参与全球数字文明共建共享。
以平等互鉴规范数字文明发展
平等互鉴是推进数字文明进步的基本前提。当前,一些国家利用网络空间进行意识形态攻讦、煽动颠覆的活动日益频繁,将现实地缘政治冲突延伸至虚拟世界,使数字空间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前沿阵地。
排他性的数字攻击极易煽动不同文明群体间的对立和敌意,导致全球社会共识撕裂、信任危机加深。为此,应强化数字传播、对话与理解,建立数字文明交流互鉴的合作机制;加强在打击网络犯罪、应对网络恐怖主义等领域的对话与合作;共同抵制利用数字技术煽动仇恨、歧视和文明冲突的行为,反对利用技术优势损害他国安全和社会稳定。
以合作共治引领数字文明发展
合作共治是数字文明发展的必由之路。然而,个别国家将数字空间视为零和博弈的角斗场,推行“数据主权”的扩张性解释。对数据资源的争夺和控制,已经成为新型霸权的工具。
滥用信息技术进行大规模监控和窃密,甚至发起网络空间军备竞赛和攻击行为,本质上是维持旧有国际秩序格局的霸权扩张行径,是规则霸权的思维定式在数字时代的延伸。为此,应建立公平合理的全球数据治理规则,倡导多边、民主、透明的治理架构;建立普遍参与、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家行为规范;明确禁止利用网络技术干涉他国内政、破坏他国关键基础设施、窃取商业机密和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标题:《数字空间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前沿阵地,如何应对数字文明建设进程中的风险?》
栏目主编:王珍 文字编辑:王珍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邵竞 编辑邮箱:shhgcsxh@163.com
来源:作者: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