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证券日报
■王丽新
日前,《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
此次推出的《条例》共7章50条,内容丰富全面,被认为是住房租赁领域的里程碑文件。在笔者看来,结合我国城市化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阶段,《条例》传递出的多重信号不容忽视。
信号一,加速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比住房销售市场,租赁消费体量较小,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时有乱象发生,但住房租赁是提振消费的重要一环。
此次《条例》的发布,一是助力消费规模进一步扩大。住房租赁需求是真实且连续性的消费需求,没有“买涨不买跌”甚至“追涨杀跌”等非理性行为,《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市场行为,有利于市场化、专业化租赁企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住房租赁消费需求。二是筑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为“租购同权”铺路,既健全我国住房租赁法治保障体系,又进一步为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按下加速键。
信号二,剑指存量时代,加力盘活存量市场。住房租赁市场蓬勃发展,意味着房地产供求关系发生新变化,市场进入存量时代。当前,部分城市、区域出现结构性供大于求现象,因此盘活存量房产意义重大。
此次《条例》的发布,对消化存量房屋和让不动产“动起来”有积极意义。一是鼓励居民家庭将自有房源用于租赁,同时将“二房东”行为纳入监管,助力租赁市场规范发展;二是支持企业盘活改造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自持商品住房等用于租赁,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
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既加快了存量盘活,也与租赁业务探索有较好结合。未来,能够整合政策资源、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运营效率的企业,或将成为市场主导者。同时,这一举措不仅为实现“租购并举”目标提供制度支撑,也有助于拓宽REITs产品的资产来源,推动形成“市场化+政策性”双轮驱动的住房供给体系。
信号三,重拳整治住房租赁乱象,护航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整治“群租房”“黑中介欺诈”等市场乱象,监督管理不可或缺,方向是对租赁住房全生命周期进行闭环式治理。为此,《条例》构建了系统性监管框架。
一方面,明确禁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并首次要求人均居住面积符合市级政府量化标准,同时要求承租人不得违规改造房屋结构,从源头整治“群租房”乱象;另一方面,强化租住双方权益保障,严格约束出租人擅自进入房间、暴力驱赶租客等行为。此外,针对租赁企业及中介机构在房源信息发布、费用收取上的不规范行为,《条例》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对虚假房源发布者最高处以10万元罚款。
这些举措将对租赁市场带来诸多正向影响,比如有利于清理租赁市场中的“灰色供给房”、强化经纪机构责任边界、为金融机构介入租赁市场提供信任基础和监管接口、推动行业从“二房东”式松散管理向“机构化、平台化”转型、重塑“数据驱动”的租赁治理新格局等。
总体而言,《条例》的正式发布,为推动“租购并举”住房体系、吸引资本规范参与、保障租户合法权益等奠定坚实基础,标志着住房租赁市场正式迈入制度化、法治化发展轨道,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