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布“赣超”赛事期间广告合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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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02:51

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张大鹏 记者朱海)“苏超”如火如荼,“赣超”(江西省城市足球超级联赛)紧随而来。精彩的赛事,自然少不了要发布各类广告,如何正确释放赛事广告对产品品牌的赋能效应?7月17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专门就此发布合规提示。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告首先必须坚持正确导向与公序良俗,必须坚持真实性原则,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倡导弘扬井冈山精神、赣鄱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地域歧视、职业歧视等内容的商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虚构与“赣超”相关内容表述发布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倡导推广使用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深厚文化底蕴等可追溯、可验证的客观表述。

“苏超”的成功,玩梗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针对“赣超”比赛期间逐渐出现的“江西梗”,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创作“江西梗”须把握尺度,鼓励将文化符号与赛事热点巧妙融合,讲好江西故事;不得低俗化、丑化红色文化;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歪曲历史制造噱头、恶搞经典、恶俗营销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的商业广告。未经授权,不得使用“赣超”“江西省城市足球超级联赛”等名称、徽标、球员集体肖像、口号、吉祥物作广告;官方合作伙伴须在授权范围内规范使用,严禁超范围商业广告宣传。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还提示,酒类广告不得出现饮酒动作,不得暗示“赢球必备”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禁止明示或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性表述;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警示;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发布时须标注批准文号,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的情形外,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赣超”赛事期间,江西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入开展“广告合规助企赣超行”专项服务,提供事前合规体检、事中监测预警、事后快速处置服务,力保广告市场健康有序,让绿茵激情成为江西品牌出圈的“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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