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杭州大学生创业资助政策吗?近日,杭州不少市区都发出提醒,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以开始申请创业资助了!今天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的相关政策。应该满足哪些具体的申请条件?需要什么材料?我能拿到多少钱?看着!
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
上城区
申请条件
1.杭州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含经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外籍大学生、具有高等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高级工技师培养阶段的技工院校全日制学生]。
2.在上城区,设立企业,注册地与经营地址一致。房屋出租用于办公的,申请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企业正常经营,有纳税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
享受三年内最高10万元.营业场所租金补贴第一年补贴最高的是4万元,第二年和第三年补贴最高的是3万元。
申请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毕业证书(法定代表人是杭州某高校学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孵化证明)及身份证明。
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办公用房产权证复印件(进入大学生创业园统一出具证明)。
5.上一年度租赁发票复印件(并注明具体租赁期限)。
6.申请.前十二个月企业的年度财务报表和税务记录
申请资料按顺序装订在活页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审核应当场归还。
申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25日。
地点:上城区,市鲲鹏路366号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14号窗口。
其它
1.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必须在三年内提交申请企业注册,并可在申请.享受三年租金补贴
2.每个法人只能去一次申请,如果同一个大学生成立几个企业,只能有一个企业享受房租补贴。
拱墅区
申请条件
在杭高校学生及毕业后5年内的民族院校毕业生(包括经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外籍大学生、具有高等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技师培训阶段学生)在拱墅区.设立注册企业
也就是说,即申请学生需要在2015年6月1日之后毕业,并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创业项目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定位。申请出资企业已注册3个月以上。
2.大学生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在企业缴纳社保,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的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如果杭州一所大学的学生由申请,资助,他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而且他在拱墅区.
4.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5.申请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含法定代表人及大学生股东)未获得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留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孵化器或科技初创企业培育等市级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 已获得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留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孵化器或科技初创企业培育等市级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的企业不能重复申请。 补贴标准及申报流程 区人社局、财政局、相关街道及园区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实地走访,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对通过项目给予5-20万元不等的资助。 申请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并需经企业税务关系所在街道或园区盖章)。 2.《申请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汇总表》(用A3打印)。 3.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毕业证书(为在杭高校在校生的须提供在校生证明和在校孵化证明)、身份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如发生事项变更,须同时出具市场监管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5.公司在册人员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6.“信用杭州”网站获取的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活页夹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于6月15日17:30前 提交至拱墅区北城街55号人防大厦1118办公室(联系电话:88297233,QQ联络群:776708342),所提交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当场交还。同时将《申请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2577988@qq.com。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大学生创新创业一件事联办(企业)”事项进行网上申报,操作问题请联系88297233。 西湖区 西湖区第3批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报开始啦!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杭高校在校生,在西湖区范围内新创办企业,经评审通过后,可给予 5万至20万 元的无偿资助哦! 申请条件 项目无偿资助对象为在西湖区范围内创办企业的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创业项目应符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申请资助企业注册满3个月以上。 2.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西湖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4.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5.申请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含法定代表人及大学生股东)未获得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留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孵化器或科技初创企业培育等市级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 6.在西湖区创办企业,企业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一般情况须一致,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在西湖区且承诺10年内企业纳税关系不迁出西湖区。 注: 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高级工、技师培养阶段的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同等享受在校大学生创业有关政策。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外籍大学生和港澳台大学生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 申请流程 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 审核 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对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实地考察后共同签署审核意见,市人力社保局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实。 评审 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专家根据创业团队及其投入、创新能力与科技含量、商业模式与市场前景、可行性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分。 对60分以上的项目分为五个等级进行资助: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 公示 对拟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布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 拨付 申请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项目计划书、公司简介1份即可)。 2.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表(一份,A3纸打印,其中“项目市场前景及发展计划”一栏另A4纸附页)。 3.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杭州市公共数据工作平台”可共享查询的无须提供)、学历证明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原件)。 注: (1) 申报材料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行下载。 (2) 材料1至材料3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列活页装订,材料1、材料2请另备电子文档。 (3)请先将纸质材料交至受理地点,确认无误以后再将电子文档发至2596703351@qq.com。(邮箱只接收邮件,不回复咨询,敬请谅解。) 申请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6月12日至6月25日(审核约10个工作日)。 受理地点: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文一西路858号)东楼3楼人才服务综合窗口。 受理电话:87935170,范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