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真没想到检察人员能来家里开听证会,帮我研究办理司法救助的事儿,心里感觉热乎乎的!”4月29日,一场特殊的司法救助听证会开到了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屯垦队镇幸福院杨大爷的炕头上。会后,年逾八旬的杨大爷握着检察人员的手,眼角泛着泪光。
杨大爷是一起盗窃案件的被害人,无儿无女的他因盗窃案件不仅遭受了财产损失,身心也受到了极大伤害。老人年事已高,又属于特困人员,盗窃事件让本就不富裕的生活更陷入了困境。商都县人民检察院了解情况后,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考虑到老人腿脚不便,便将听证会“搬”进了杨大爷家里。
这是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落实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个缩影。
民有所需,我有所为。近年来,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扶危济困、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突出作用,注重有效破解救助线索发现难、救助力量散、帮扶效果弱等难题,积极为被害人及其家庭纾困解难,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取得新突破。
为提高司法救助政策知晓度,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摒弃“坐等靠”观念,变被动为主动,将司法救助职能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一方面联合其他业务部门重点排查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等案件,主动挖掘线索,确保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另一方面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收集司法救助线索,为后续精准救助工作奠定基础。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将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纳入常规审查内容,主动了解当事人因犯罪行为所遭受到的损失、获得的赔偿及家庭生活情况,对于符合救助情形的,及时将线索移送承办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筛查智慧应用平台,通过数据交叉比对碰撞,精准高效识别司法救助案件线索,跑出司法救助“加速度”。
“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不能只是简单地把救助金‘一发了之’,还要主动了解申请人到底需要哪些帮助。”7月7日,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程宇对记者说。
“最近生活怎么样?目前还有什么困难?”近日,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和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专程来到受助人郭女士家,开展联合司法救助回访工作,了解其生活现状、身体状况以及面临的困难。
一直以来,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落实司法救助责任,确保救助“不迟到”、关怀“不断档”。通过建立常态化跟踪回访机制,切实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依法及时给予符合条件当事人救助的同时,注重通过司法救助手段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发挥司法救助助力定分止争效应。
司法救助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是检察机关与困难群众的“连心桥”。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晓龙表示:“我们将持续构筑救助共同体,强化内外协作配合,真正将司法救助工作做到‘救在点上、助在实处、暖在心间’,全面提升救助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郝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