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华工商时报
日前,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与区工商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司法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简称《八条措施》)。《八条措施》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核心目标,聚焦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面临的诉讼便利性、纠纷化解效率、权益保障、信用修复、风险防控等司法诉求,结合平潭综合实验区“一岛两窗三区”战略定位和法院工作实际,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护航。
《八条措施》包含四方面内容:一是优化诉讼服务与风险防控。设立涉企“绿色服务通道”,深化在线诉讼应用,加强企业风险预警并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护航产业升级。二是创新金融解纷与信用管理。构建“诉前调解+多元解纷+速裁快审”金融解纷模式,建立企业信用修复通道,支持履行义务或和解的企业修复信用。三是推行柔性司法措施,区分法人财产和个人财产,创新执行和解方式,优化财产查控,保障企业基础运营和财产效用。四是延伸司法职能统一裁判尺度。深化府院联动,推动消除市场壁垒,完善信用数据共享,强化裁判指引功能,统一涉企纠纷裁判尺度,稳定司法预期。
平潭综合实验区工商联负责人表示,《八条措施》的发布,不仅是对工商联以往与平潭法院持续合作经验的总结创新,更是司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实践。下一步,区工商联将联合平潭法院,以《八条措施》的发布为新起点,通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送法入企等形式,持续提升司法护企精准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平潭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构筑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体系。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区工商联、区法院有关负责同志,近60位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及商协会负责人参加出席发布会。(俞凤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