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商报
司法保障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迎来纲领性文件。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多项内容提及私募基金。例如,研究制定私募基金犯罪指导意见;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和刑事手段依法打击管理人背信失范行为;依法稳慎办理与私募基金风险化解有关的案件。有业内人士指出,保护投资者,需要从立法到执行全方位落地,当前资本市场处于高速度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提升合法合规性和监管针对性,是未来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
依法规范私募基金市场发展
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并指出,《指导意见》是司法保障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一部纲领性文件,有针对性地完善司法政策和裁判规则,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审判监管质效,是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有助于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强化司法与行政协同,全方位助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投资者保护、市场参与人规范、司法行政协同及组织实施保障共五个方面,提出了严格公正执法司法、保障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23条意见,相关内容多次提及私募基金。
其中,在聚焦司法规则完善,持续提升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方面提到,研究制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私募基金犯罪指导意见,严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背信犯罪,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员挪用侵占基金财产、为亲友非法牟利等犯罪行为。推动刑事打击、民事追责、行政处罚有机衔接,以“零容忍”态度切实震慑资本市场违法违规犯罪行为。
同时,在依法规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组织和行为方面,《指导意见》提到,对多层嵌套、交易链条长、参与主体多的基金、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复杂金融产品,要在查明资金流向、合同安排、底层资产等案件事实基础上,准确认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及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根据行为性质和监管强度,依法认定规避监管、输送利益、私募类产品公募化等违规行为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努力做到“看得清、判得准”。
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表示,依法规范私募基金市场发展。依法审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案件,在查明产品推介、合同签订、资金募集、登记备案、投资管理、信息披露、清算退出、损失确定等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根据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准确认定管理人、托管人等受托人的忠实、勤勉义务内容及勤勉尽责情况,依法认定合同效力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全面保护投资者正当权益。
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挪用基金财产导致募集目的不能实现,或者基金财产或基金所投资的底层资产已无变现可能,投资者请求提前解散基金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和刑事手段依法打击管理人背信失范行为,落实“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理念,促进私募市场健康发展。
在中国企业资本联盟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看来,当前私募机构和投资者的主要纠纷包括刚性兑付纠纷、投资者适当性纠纷、清算退出纠纷,这些纠纷产生主要由于法律规范不完善、行业合规意识薄弱、投资者风险意识不足等因素。《指导意见》的发布,可以明确私募基金的责任并规范其行为,同时还可以增强市场信心,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及时惩处违法犯罪行为
同日,中国证监会发布2024年中国证监会执法情况综述。2024年,证监会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739件,作出处罚决定592件、同比增长10%,处罚责任主体1327人(家)次、同比增长24%,市场禁入118人、同比增长15%;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178件,同比增长51%。从案件构成看,私募、期货违法违规案件33件,占比4.47%。
在发布2024年执法情况的同时,中国证监会也提到严厉打击各类规避退市行为,*ST金洲时任董事长朱某文为避免公司面值退市,伙同私募机构炒作本公司股票,最终被罚没1.15亿元并终身禁入证券市场,严防问题公司“鱼目混珠”。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也提到,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风险。支持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风险处置工作,依法稳慎办理与上市公司风险化解、私募基金风险化解、债券违约、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清理整顿地方交易场所有关的案件,依照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提供集中管辖、三中止等司法保障措施,支持地方政府履行属地责任,坚决防范、及时处置涉众风险。依法加大对财务造假等犯罪行为的追责力度,加强对地方人民法院的指导督办,严格规范财务造假案件审判尺度,严格把握缓刑适用条件。
同时,要提高审判效率,及时惩处违法犯罪行为,落地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强化震慑效应。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要求,依法严厉打击证券发行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在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破产清算、重整程序中,加强与监管部门、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支持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在前期风险处置中依法对经营机构资产、业务等采取的处置措施,对负有责任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依法实施股权、债权减记或清零等措施。对私募基金领域等跨地域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公平清偿受损投资者,保障及时受理、高效审理、标准一致。
柏文喜认为,通过完善法律框架,可以使投资者对私募基金市场的信心得到增强。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有效的监管措施能够减少市场中的不确定性,也有望使投资者更愿意参与私募基金投资。同时,推动刑事打击、民事追责、行政处罚的衔接,也能够净化市场环境,淘汰不合规的机构,促进私募基金行业的优胜劣汰。
“投资者保护任重道远,提升私募基金合法合规运营,阳光化运作,减少内幕交易、操作股价等行为,是规范市场运作的关键所在。保护投资者,需要从立法到执行全方位落地,当前资本市场处于高速度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阶段,提升合法合规性和监管针对性,是未来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财经评论员郭施亮评价道。
北京商报记者 李海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