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 张丽颖 徐萌 郭恒
“法官,我们不是故意拖欠,实在是最近经济困难。”被告罗某夫妇面露难色。另一边,原告公司代表态度坚决:“合同白纸黑字,必须按约定付款!”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然而,在博野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近日,这起看似难以调和的买卖合同纠纷,最终迎来了“柳暗花明”的转机。
据悉,原告为保定某橡胶公司,二被告系夫妻关系,原被告系输送带买卖关系,作为买方的两名被告共欠下原告输送带款合计35万余元,原告公司经多次催要,二被告始终未能偿还。无奈之下,原告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偿还货款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并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考虑到案情简单,双方争议不大,法官考虑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是该案件的最佳解决途径。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向二被告释明关于合同履行的法律法规,告知其拒不还款所要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其诚信履约,积极还款;另一方面,法官耐心安抚原告公司代表情绪,引导其换位思考,适当给予被告一定的宽限时间。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最终打破僵局,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公司主动作出让步,自愿放弃逾期付款利息。被告罗某、张某承诺于2025年5月23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公司全部货款。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