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水运网
近日,武汉海事法院海商庭与海事庭紧密协作,以“纠纷止于我手”为目标导向,发挥案件联动协调机制作用,成功化解涉国有企业某工程有限公司的5件债务纠纷案件。该5案的联动调解和依约履行,既缓解了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境,为当事人双方保留了合作空间,又通过“联合调解+督促履行”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更大幅缩短了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时长,从源头上减少了执行案件产生,彰显了海事司法服务大局的担当与智慧。
协同联动解难题:精心调解破解企业困局
涉案企业某工程有限公司因船舶租用合同的结算支付等问题与5家合同相对方产生纠纷,5家合作方于今年年初先后起诉到武汉海事法院,涉案金额累计超千万元。海商庭最先受理的1起案件尤为典型,该公司在承接涉粤港澳大湾区重点项目某标段工程中,近500万元船舶租金逾期未付,合作方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并申请对某工程有限公司采取冻结银行账户等保全措施。承办法官通过开庭审理和组织调解得知,某工程有限公司因在跨区域项目的内部管理上存在疏漏导致迟延付款、同期又先后有多起诉讼和保全使得公司资金调度出现困难,但履约能力尚存。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海商、海事两庭迅速启动案件联动协调机制,5案承办法官之间相互通报情况,沟通研判分析,加强协作配合,经过反复电话沟通与线上调解会议,以“专业化+一体化”的司法服务为5案的双方当事人搭建起了化解信任危机的桥梁,其中,2案达成了一次性付款的调解协议,另3案则达成了“分期付款+财产保全担保+履约后解除保全”的解决方案。2025年3月24日,海商庭、海事庭同步作出5案的民事调解书。
创新机制促履行:工作向前多走一步
为引导、督促当事人及时、主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避免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可能对义务人产生的不力后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的相关指导意见,海商庭、海事庭在前期联调的基础上,向前一步,主动作为,又联合向某工程有限公司发出了全院首份《自动履行债务告知书》,将履行指引与风险告知合二为一,把“督促履行”作为全链条化解5案的“最后闭环”抓紧抓实。目前,约定到期的调解款已经全部自动履行,部分案件的债权人已按照协议约定提交申请,解除了对某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案结事了双满意:司法赋能稳经济促发展
“感谢武汉海事法院帮我们纾困解忧,渡过难关”,某工程有限公司法务部负责人表示,5案的一并调解、解除保全,缓解了企业资金困难,而《自动履行债务告知书》的警示作用更促使企业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履约意识。“协商调解,保住了合作多年的伙伴关系!快速解决,让我们对司法效率更有信心,也感受到司法护企发展的诚意。”债权人代表对法官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此次两庭协作配合促使5案纠纷圆满化解,是武汉海事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理念的生动缩影。武汉海事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扛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持续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聚焦辖区市场主体的海事司法需求,以公正高效专业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不断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