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8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提到了一起案例,胡某、廖某因强奸罪被判刑而一直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原判确有错误,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改判两人无罪。
报告当中提到的胡某、廖某是江西景德镇人。35年前,两人被认定犯罪并被判刑。出狱后,胡某开始申诉之路。案件几经辗转,经历申诉—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上诉—申诉的阶段。终于,在2022年7月,最高检认定原审判决确有错误,指令江西省高院对该案进行再审。今年两会上,该案的再审判决结果被作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的检察案例得以披露。
如今,获无罪判决后,胡某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在社交平台上,关于从前的经历,他已选择放下,不再多谈。
男子因“强奸罪”被判刑
不断申诉 争取清白
2024年,记者曾联系过胡某。当时,他已年过“花甲”,他前半生将近十年的时间是在狱中度过的。出狱后,胡某一直申诉,他要为自己争取一个“清白”。
时间回到35年前。彼时胡某是啤酒厂的供销员,廖某是艺术瓷厂工人。
记者获取到的最高检刑事抗诉书内容显示:1990年5月5日晚,女子张某香在当地被两男子强行发生了关系。当晚,被害人张某香到景德镇市公安局报案。
后来,胡某和廖某被认定是案件当中的高个男和矮个男,成为“犯罪嫌疑人”。1991年1月,景德镇市中院一审判决胡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犯贪污罪(胡某被指控,在取保候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公共财物3600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廖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判决后,胡某不服提出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1年3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检抗诉推动再审
当事人终获无罪开启新生活
胡某、廖某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后,二人多次上诉、申诉,但均被驳回。2019年3月,胡某、廖某向最高检提出申诉。最高检受理后,在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基础上,开展调查核实,发现在案证据无法证明二人实施了犯罪。2022年1月,最高检审查认为原判确有错误,依法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同年7月,最高法院指令江西省高级法院再审。2024年12月,法院再审改判二人无罪。
胡某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2025年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披露了这一起再审改判无罪案件。胡某、廖某因强奸罪被判刑而一直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原判确有错误,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改判两人无罪。
记者了解到,获得无罪判决后,胡某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他的社交账号中,记录了自己跳舞和生活的场景。
专家解读:
最高检切实履行了客观义务
针对该案几经上诉、申诉、再审最终改判无罪的情况,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旭告诉记者,对于该案最终改判无罪,应该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切实履行客观义务,向最高法院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抗诉而点赞,但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其中的艰难过程,跨度达30余年时间等情况。
韩旭认为,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再审的条件为: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