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吴林静 每经编辑 刘艳美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纳入公共安全治理范畴。从去年起,成都市人大代表、民进成都市委会常委、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兼高级合伙人李大福律师,就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开始关注地方的落地实践。
2月26日,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成都开幕,李大福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梳理对比了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的法规、规章现状之后,他发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11个城市已出台气象灾害防御相关地方性法规,3个城市出台了气象灾害防御相关地方政府规章,“只有成都市尚处立法空白,尚未出台一部专门的气象灾害防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吴林静 摄李大福查询到,根据中国气象局2023年5月印发的《2022年大城市气象高质量发展评估报告》,在大城市气象高质量发展“法治建设”评估指标项,成都市评估得分在全国31个大城市中排名倒数第七、在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倒数第二。
而且李大福还发现一个细节,以去年12月9日成都市交管局发布的《关于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例,“对车辆采取限制,以减轻空气污染,无可厚非,但《通告》中引用了诸多法律法规,缺少了气象灾害防御方面的规定,仍显遗憾”。
在李大福看来,成都的地方气象立法已是迫在眉睫。
一来,与成都近些年异常气候频繁发生相关。成都地处四川盆地西部、成都平原腹地,气候条件复杂。加上近年来受全球气温持续变暖、天气气候异常等影响,极端天气频发。如2022年、2023年、2024年夏秋季持续极端高温天气,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以及城市的正常运行带来了较大影响。作为超大城市,防灾减灾能力亟需进一步提升。
二来,当成都要支持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时,气象的预警、气象的灾害防御更需要补齐这一城市功能与服务。
李大福谈到,目前14个副省级城市大多采取的是“地方性法规”,个别采取“政府规章”,以综合立法为主,专项立法为辅。
比如上海,提出建立气象灾害普查制度,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为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哈尔滨的《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则立足“小切口”“少而精”,明确安全主体责任,鼓励社会团体参与,有较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重庆的《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特别规定了自媒体不得擅自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强化了“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机制。
“这些外地的气象立法经验,为成都市气象灾害防御立法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与借鉴。”李大福谈到,据他了解,过去一年,成都市气象局已经围绕气象灾害防御开展了立法调研工作,形成了初步意见。
聚焦2025年的工作推进,李大福建议,鉴于《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尚在修订中,成都市可以先出台政府规章,即《成都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根据实施情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转化为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