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4年度业绩快报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以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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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填列,最终结果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3.以上增减变动幅度数据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855.55万元,同比增长10.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32.18万元,同比减少63.1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99.79万元,同比下降幅度较大。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74,834.96万元,较报告期期初增长9.6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36,620.03万元,较报告期期初减少1.00%。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主要受以下因素的综合影响:(1)公司进一步布局海外营销网络,海外多个国家的产品准入以及市场推广进展顺利,全方位提高了品牌影响力,海外业务取得了收入增长,带动了公司整体业务收入增长。同时,国内终端市场招采活动减少,受招投标总额下降影响,公司国内业务收入增长有限;(2)为了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公司在报告期内不断优化公司产品,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持续加强市场营销体系以及品牌影响力建设,致使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均呈现增长趋势,增长速度大于公司收入增长速度,致使净利润发生变化;(3)报告期内,公司预计无法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考核期所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于2024年冲回之前年度累计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二)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到30%以上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87.07%,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88.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63.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62.79%,主要系业务收入增长有限,费用端同比增长较大所致。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公告所载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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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2月26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99,050股,占公司总股本134,587,250股的比例为0.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0.00元/股,最低价为39.8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55,494.0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