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06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中标重大项目工程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概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披露了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中标合肥建投高新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包的合肥高新区电子信息标准化厂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中标重大项目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1)。
二、项目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子公司十一科技发来的通知,十一科技与合肥建投高新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了《合肥高新区电子信息标准化厂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正式签署。
三、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人:合肥建投高新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合肥高新区电子信息标准化厂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工程地点:合肥市高新区。
3、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响洪甸路与侯店路交口东北角,占地面积215亩,建筑面积约25万m2,项目总投资25亿元(其中,机电安装部分约占70%),含功率半导体厂房1、综合动力站1、丙仓1、丙仓2、甲仓1、甲仓2、大宗气站、110kV变电站、特气及化学品间、硅烷站、办公楼、活动中心、停车楼及地下车库、南门卫、西门卫、宿舍、连廊等,项目建成后用于12吋半导体产品的生产使用。
4、工程承包范围:①设计范围:包括除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以外的全部设计内容,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设计、机电工程设计、BIM设计、110kV变电站设计、装修设计(含精装修)、绿化景观设计、厨房设计、IT网路设计等;②建设范围:建筑工程:含功率半导体厂房、综合动力站、丙仓1、丙仓2、甲仓1、甲仓2、大宗气站、110kV变电站、特气及化学品间、硅烷站、办公楼、活动中心、停车楼及地下车库、南门卫、西门卫、宿舍、连廊等。厂务配套及辅助设施:除生产工艺设备外的给排水、电、气、化、暖通系统工程,洁净室系统工程,消防系统设施、安防系统设施、110kV变电站系统设施、厨房设施等。③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
(二)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510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暂定(含税)为:人民币2,385,0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亿捌仟伍佰零壹万伍仟元整)。
(五)违约责任
1、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开始工作日期延误的;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发包人违反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工程暂停施工的;工程师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2、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承包人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法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承包人违反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未经工程师批准,擅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现场;承包人未能按项目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的;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指示进行修复的;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六)争议解决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合同的签署体现了十一科技在国内电子信息产业工程领域的EPC领先地位。项目相关收入将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施情况进行确认,受实际开工日期及工程进度的影响,合同的履行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合同对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的履行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突发意外事件、发包方支付实际情况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同时合同结算金额以本项目最终竣工结算金额为准。子公司十一科技将严格把控项目进度、施工管理和资金回笼,统筹做好项目管理以防范风险,但不排除存在尚未预见的不利因素。
公司将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并做好后续的信息披露事宜,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合肥高新区电子信息标准化厂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