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报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指导意见》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提出,严密防控环境风险。《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加强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实施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重大工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全面准确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生态环境部印发《指导意见》。
问:《指导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有哪些?
答:《指导意见》以严密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为目标,以推进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和严格管控填埋处置量占比为抓手,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效能,优化利用处置方式,守牢危险废物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6年,全国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到2027年,全国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基本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利用处置保障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问:《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工作举措?
答:《指导意见》聚焦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目标,研究提出以下三方面重点工作举措。
一是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保障能力。主要针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提出促进危险废物收集便利化和转移快捷化;动态健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保障体系,促进区域处置设施共建共享;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和处置方式,优化偏远地区收集处置方式。
二是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方式。主要针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结构不合理,提出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结构调整,促进危险废物再生利用;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打造国际一流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降低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和填埋处置量占比。
三是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体系。主要针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提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排查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实时动态监控和危险废物基础数据协同治理;推进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深化制度改革创新。
问:如何推进落实《指导意见》?
答:为保障《指导意见》提出的任务措施落地见效,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实施,要求各级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完善组织机制,指导监督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二是深化科技支撑,加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和利用处置科技研发项目部署,加快发挥国家和6个区域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技术支撑作用。三是加强监管、监测、执法联动,持续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采取举报奖励等方式提高公众、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