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开具专票和普票销售额合计超过30万,普票的部分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开具专票和普票合计超过30万,应该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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