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规划、全面推进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在梳理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以有效识别、衡量、控制风险为中心,建立覆盖主要业务品种和重要会计业务操作环节的规章制度.这就要求银行内部总体规划,各部门协调统一,充分考虑科学合理性、严密性、明晰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整章建制,进一步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去除相互交叉的矛盾,以及不合理或者已经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的制度,增加适应业务发展的新制度、新规定,使管理制度逐步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这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2008 年是我校发展的重要时期,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围绕学校工作中心,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着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全面完成学校2008年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监督检查,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学校提供有力保证2008年,学校的中心工作,一是开展好内部管理上台阶活动,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二是抢抓机遇,力争实现学校基本建设计划。校纪委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积极创建和谐的正气氛围,认真抓好《实施纲要》的落实,构建惩防体系,建立有效的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把学校的工作重点如招生、教学、管理、基建等,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关注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把纪检工作融入到学校中心工作之中,促使学校党员干部做到勤政、廉政,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在2007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联系学校的实际,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扎实工作,坚持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措施,坚持改革创新,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取得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新成绩。2、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
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总体要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着重开展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价值观和政绩观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提高抵御腐败的能力,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树立为民清廉的良好形象,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3、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起表率作用,保持艰苦奋斗、勤俭创业的优良传统和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风尚,坚决反对和抵制讲排场、比阔气、骄淫奢耻等不正之风,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从业氛围。
按照河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要从廉洁从政、诚实守信、依法治校等方面内容,探索创新廉洁文化活动形式,充分利用广播、学校网站、板报、简报等载体,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运用办培训班,参观学习,看电教片,文艺节目,知识竞赛等方法,开展廉洁文化进班子、进科室、进家庭活动,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构筑坚强的拒腐防线。三、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做好廉洁自律工作 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倡导和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坚持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强化岗位责任,加大抓落实的力度,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按照“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要求,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使领导干部自觉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常怀律已之心,常思贪欲之害,顾大局、讲操守、重品行,确保权为民所用。
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按规定向组织申报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管得住小节,守得住本分。在中纪委七届二次全会上,**、**特别重申了“七个不准”:(1)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2)不准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3)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牟取私利。
(4)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5)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6)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7)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资金。
这“七个不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学校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不仅要洁身自好,还要管好家属,管好队伍,管好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形成良好的廉洁氛围。按照中纪委的要求,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时,把“七个不准”作为主要对照检查内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四、明确职责,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明确并履行好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三重责任”。
一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七个不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二要带好班子,管好下属。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对。
□陆正伟 新时期法院工作应当坚持以制度促公正,以制度树形象,以制度建和谐,坚持把抓制度,抓规范,抓执行力作为提升法院形象的“牛鼻子”。
笔者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
针对目前法院队伍的新情况,管理的新要求,应对现有制度实行“废、改、立”,使法院各制度更能紧跟工作要求,使法院制度涵盖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还应将制度发放到每位干警手中,形成缺制度就定,定了就看,看了就做,做就做好的良好氛围。
建立制度的长效机制。法院制度建设应以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全院干警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培养制度的落实机制。只有稳固确立制度的至上意识,让遵守、执行、维护制度成为每名干警的自觉行为,才能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二是建立制度的学习机制。
对新出台的制度和各项工作要求等,应充分发挥局域网和法院简报的作用,使每名干警及时掌握法院的精神和要求。同时定期组织干警把新制订的制度进行学习,提高大家执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三是强化制度的追究机制。
抓住违反制度的典型事例,进行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培养干警的自律意识,自觉用制度改造思想、规范言行,逐步消除有章不循、有制不遵的消极现象。 创建合理的落实流程。
为了避免规章制度在运行过程中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规范作用,必须重新创建落实流程。一是定期通报。
从抓制度落实入手,定期对庭室在执行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通报批评;二是定期核查。政工、监察、办公室定期对全院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回顾性的全面复查,结合工作实际,考查规章制度的实效性,对不切实际的制度一律予以取消,对规章制度中不合理的部分,及时进行修改;三是定期奖罚。
院党组每半年对制度的创新、执行、存在问题等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对执行规章制度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不好的点名批评,并限期纠正。
一、注重公开内容的丰富性。
党务公开的内容体现着党务公开的广度和广度;二、注重公开形式的灵活性。党务公开的形式决定了党务公开的生机和活力。
根据党内公开或党外公开的不同要求,分别采取文件会议、通报简报、固定专栏、新闻媒体等不同公开形式进一步拓展党务公开的路径和载体,使得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创新基层党务公开形式;三、注重公开主体的广泛性。提升党务公开主体的覆盖面、调动党务公开主休积极性是做好党务公开的关健所在。
我们按照“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委协调监督、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为党务公开责任主体。为实现党务公开主体范围的最大化,形成互为补充的运行机制,达到了相得益彰的效果;四、注重公开信息的互动性。
建立健全党务公开责任主体与党员群众的互动桥梁是检验党务公开实效性和生命力的重要柡志。坚持重要事项的决策事前公开,对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及时公开,对事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全程公开,对重大或复杂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完善后再次公开,对决策实施结果进行后续公开,做到全程化公布、完整化公开,不仅保证了党员群众的知情权,而且保证了党员群众的参与权;五、主重公开制度的规范性。
抓制度建设、按制度办事是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根本保障。建立了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对党务公开内容确定、信息公报、审核备案、意见收集、档案归集等程序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近年来,庐阳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管理创新为载体,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以提高幸福指数为主线,以“创新”、“服务”为抓手,通过创新提升服务品质,通过服务促进深入创新,积极搭建为民服务平台,全力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社区建设,使社区居民真正得到了服务的实惠。
按照“精街道、强社区、实网络、重服务、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为进一步理顺街、居工作关系,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本着有利于整合资源、有利于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有利于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则,庐阳区在通过先行试点、调研总结的基础上,在全区推行街居管理体制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寓管理于服务,通过实行行政区划调整、整合机构、优化流程、创新管理等措施,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全力提升服务效能。
党员考核评价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依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价考核
由党总支(支部)负责统一部署、全面安排,下设考核评审小组,由总支(支部)书记任组长,总支(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支委(委员)任成员。采取支委、党员及群众打分和综合指标评分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时间
实行年度考核制,每年12月对党员进行综合评价考核。
三考核对象
本单位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四考核内容
1、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支部会议出勤率、支部会议表现情况:提出有建设性提议并获支部成员肯定和采纳、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情况、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每季度至少交一篇思想汇报材料。
2、党员的学习: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和业务学习,勤于思考,善于总结,每人每年至少结合实际完成一篇理论学习心得,由支委进行评分。
3、党员的工作情况: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全局利益摆在首位。
4、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模范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自身形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五考核评价及相关处理措施
考核结果以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评定。正式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经支部会议讨论,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党内通报批评一次,两次以上(含两次)不合格视具体情况,按照相应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预备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经支部会议讨论,延长其预备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