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愈明。
“六权治本”正是在理论与实践的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中,由试点先行先试到全省“有序推进”,其理论日臻完善,实践初显成效。以问题为导向选“重灾区”试点每一次探索,都是从试点开始。
小岗村18户村民红手印按就的“生死状”,拉开了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序幕;小小渔村深圳,打开了改革开放的大窗口——一项重大部署全面推进之前,试点探索无疑是较为稳妥的做法,就全局而言,既有经验可期,也有教训可鉴。 “六权治本”涉及面广、牵扯点多,各地的基础条件不一,干部群众认识接受程度不一,理论成型了,如何在实践中推进?2014年11月,省委经过慎重考虑,将吕梁市、孝义市和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为“六权治本”试点单位,先行先试。
试点的选择既可以优中选优,也可以选择在薄弱环节突破。 “六权治本”试点为什么选择腐败的“重灾区”?不久后,王儒林书记在省委十届六次全会上指出:“六权治本”就是要“针对掌握权力的重点对象、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先行突破,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10月中旬召开的山西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省委书记王儒林强调,要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实施“六权治本”,即通过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在“不敢腐”的基础上,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同时提出,要甄别一批不廉洁的干部、退出一批不作为的干部、掌握一批善作为的好干部。(来源于《人民网》)
笔者认为,王儒林从“六权治本”到“三个一批”,发射出从严行政、从严管干部、从严建制度三个信号,既是形意拳,也是组合拳,是整治 “为官不廉、为官不为”问题的一剂猛药。
依法治国,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核心精神所在。依法治国必须从依法行政开始,而王儒林提出的“六权”正是依法行政的思想基础。“六权”是一个思想、理论基础,必须用明确的制度固定下来,才能执行开来。确定权力、配置权力、限制权力、使用权力、监督权力的目的都是禁止滥用权力,这是一个制度体系,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哲学问题,必须做到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既要有严肃的约束力又要有可靠的执行力。
“六权”是一个行为规范,也是一种思维方式。作为执行“六权”主体的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六权”的核心价值,严格依规依法履行职权。但党员干部有坏有好,有的遵规遵据、有的任意妄为,必须保证党员干部的干净,从严管理干部。“三个一批”是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也是保证“六权”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
甄别一批不廉洁的干部、退出一批不作为的干部、掌握一批善作为的好干部,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相当的难,关键在于怎么样执行,需要一个科学的制度做保证。“三个一批”中,甄别干部是基础,不仅要看干部的廉洁情况,更要看干部的政治品德、看干部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退出干部要以甄别干部为基础,对不作为的、乱作为的、胡作为的干部要毫不留情、坚决辞退。但不作为的退出干部,不仅要针对工作的不作为,还要针对那些不敢担当、政治上不作为的干部,最终使思想上不作为和行为上不作为的干部都能退得出、退的毫无意见。甄别干部、退出干部都是一种手段,目的是掌握一批善作为的好干部。要建立起甄别干部、退出干部、掌握干部的体制机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使之成为树立良好干部导向的“风向标”和“指南针”。
很显然,“三个一批”是一个组合拳,但“三个一批”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与“六权治本”是息息相关的。要把“六权治本”和“三个一批”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制度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这是山西省净化政治生态的一剂良药,也是一个良方,必须久久为功才能方显成效。干部带病在岗、带病提拔,有干部自身的问题,也有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但落脚点是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甚至没有制度或制度形同虚设造成的。通过“六权治本”和“三个一批”既形成了制度层面的严格管理,又有了执行层面的具体方法,对于实现弊革风清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为掌握一批听党话、跟党走,敢作为能作为善作为,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必将起到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山西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会议直面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加快法治山西建设、实施“六权治本”、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推进“六大发展”、认真落实新时期从严治党要求等作出了部署。 对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六权治本”的核心内涵和重要意义,这是我们实现弊革风清的现实要求,也是建设法治山西的必然路径。
“六权治本”为我们夯实了净化政治生态的思想理论基础,我们必须紧密结合各自实际,以严肃的约束力和可靠的执行力,做到步调一致、统筹落实、及时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坚持由党统揽推动法治建设。
党要牵头总抓法治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作用,对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组织领导、推进机制、保障措施、实现路径、方法要求和制度保障进行总体规划部署,确保在法治建设的全过程都体现党的领导。党要带头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参与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破解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不断优化法治建设环境。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充分发挥带头学法、守法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全会精神,带头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要规范制度建设。
实践证明,权力是双面刃,能否让权力规范运行,根本因素在于制度建设,在于为权力打造什么样的笼子。“六权治本”这个笼子,在对权力的规范制约、运行监督等方面就造得“严谨而缜密、精致而考究”。
我们的领导干部要将自己的权力关在这个笼子里,严格按它的章程和规范办事,不要试图突破界限、跨越边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真正让权力敬畏阳光、领导敬畏群众、权威敬畏民意,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确保权力更好地承担责任、成就事业、造福于民。
“六权治本”,从源头上把制度的“笼子”织密、编牢、扎紧,努力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依法确定权力,就是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要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权力加以规范和确认,确保权力来源合法。 科学配置权力,就是按照权力制衡原则,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科学分解与平衡,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架构,解决权力过分集中问题。
制度约束权力,就是按照“全面覆盖、全程到位、制度束权”要求,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薄弱点、风险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制度缺失和“牛栏关猫”问题。 阳光行使权力,就是最大限度地推进权力运行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真正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合力监督权力,就是健全和落实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度,使各项监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严惩滥用权力,就是“严”字当头,依法依纪严厉查处各种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官商勾结、买官卖官、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惩处到位,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决不能让制度和党纪国法成为“稻草人”、“橡皮筋”。
扩展资料:适用范围 “六权治本”不仅适用于山西省国家机关,也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六权治本”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强化顶层设计,加强顶层推动;“六权治本”更是一场权力革命,需要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亲自抓、勇于革自己的命。
同时,“六权治本”涉及面比较广、牵扯点也比较多,要从实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掌握权力的重点对象、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先行突破,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参考资料:六权治本-百度百科。
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社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检查组要仔细查阅资料,指出资料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社区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台账,提前做好年底安全生产考核各项工作。 就社区辖区企业、经营店铺自纠自查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强调社区要及时督促辖区各单位、经营户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不留安全隐患死角,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扎扎实实把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以确保社区的安全和稳定。
对村、居民委员会履职情况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