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有公安派出所193个(市区59个),其中户籍派出所178个,治安派出所15个,派出所在编民警2357人。近年来,全市公安派出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各级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总体部署,以突破硬件,跟进软件,全面推进,整体提高为指导思想,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以扎实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和规范执法行为为载体,以深化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为主要措施,以集中督察、定期讲评和绩效考评为重要保障,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治安防控工作,积极参与各项严打整治行动,有效维护了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
目前有19 个公安派出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一级公安派出所称号,48个公安派出所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二级公安派出所称号。 二、全市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近年来,我市公安派出所始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派出所接触面广、触角多、人地熟等优势,做大做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获取了一大批有价值的情报信息,协助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置了一大批群体性事件和社会不安定因素。 (二)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平稳。
一是持续不断组织开展民爆物品和 枪支弹药管理专项行动。2006年以来,每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共排查涉爆单位1591家、涉爆人员7756人,签订排查整治责任书150余万份,发现隐患300处,现场整改250处。
破获各类涉爆涉枪案件487起,处理涉案人员665人,收缴炸药4.3万公斤,雷管15.6万发,导火索、导爆索5.9万米,手榴弹、地雷209枚,各类枪支2245支,各类子弹5.4万发。二是持续不断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
2006年以来,全市公安派出所共破获校园及周边刑事案件220起,查处治安案件516起,打掉犯罪团伙43个,依法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369人,连续三年此类刑事案件破案率保持在96%以上,治安案件查处率达到100%。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870所城区学校“治安室”建设任务;先后投资300余万元在校园周边设置交通安全标志、警告标识,建立了273名校车驾驶员管理档案;督促68所学校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完善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保卫人员登记备案、培训制度。
三年来全市中小学新增治安保卫力量187人;有1000余名派出所民警在全市各中小学兼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共为学生上法制课9450场次,受教育师生员工达6万余人次;对全市460多所学校财务室、资料室等部位安装了防盗报警设施,对130多所学校安装了与公安“110”联网的技防报警、视频监控设施。四是大力开展油汽、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
共检查单位344家、重要部位3096个,发现、整改不安全因素54处。我市两次被授予全省油气田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
五是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2008年全市共破获“三电”案件649起,查处“三电”治安案件177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16人,摧毁犯罪团伙36个,缴获赃物折款70余万元。
我市被评为全国“三电”专项行动先进单位。 (三)严格治安管理,强化阵地控制。
一是加强公共场所治安管理。严格场所办证和登记备案,每月至少对辖区内公共场所检查两次;动员公共场所安装技防监控设施,配备安检门、金属探测器等安检设备;敦促公共娱乐场所配备专业保安,对场所中发生的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为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市公安局还专门制定了《洛阳市公安局实行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责任制规定》,对工作不负责、措施不落实、导致辖区内公共场所秩序混乱、发生严重后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及民警失管失查之责。近年来,通过强化管理,我市公共场所的管理权限更加清晰,责任更加明确,服务更加到位,管理更加规范,较好地促进了我市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加强重点人口管理。按照《河南省重点人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统一规范了《重点人口管理档案》,实行了重点人口“案前监控责任倒查制度”,提高了重点人口管理实效。
2007年、2008年先后在全市组织两次核查纠正监外罪犯脱管漏管问题专项活动,对被判处的管制、拘役、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及时掌握监外罪犯管理情况。对存在脱管漏管现象的,查明原因,逐人进行纠正,保证监外执行监督考察措施的落实。
三是强化户政管理。推出了《洛阳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八项服务承诺》和《洛阳市公安局制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十项服务承诺》,向社会公布了《发放居民身份证工作流程》,规范派出所在受理群众申办户政事项的程序,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
(四)大力。
街道矛盾纠纷研判会议记录模板如下: 会议记录 王明口镇2014年3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记录 时间:2014年3月25日 地点:王明口镇政府会议室 主 持人:田松庆 参加人:全镇各村调解主任及司法所人员和综治办主任等 内容: 一、本月矛盾纠纷排查具体件数 本月全镇共排查2件。
具体包括李庄村树段纠纷1件,王老庄村邻里纠纷1件,均已成功调处。 二、归口承办单位及责任人 这2件纠纷由镇调委会调处1件,王老庄村调解员调处1件。
三、调处结果 2起矛盾纠纷至本月29日已调处终结.现均已登记归档以备查。 四、今后矛盾纠纷调处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调处期限。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在稳定事态基础上,尽快结案,最多不能超过一个月。 2、对于比较典型的矛盾纠纷,在调处时可以发动有关群众旁听,以增强调处透明度。
3、调解与法制宣传相结合 会议记录 时 间:2014年8月19日上午 地 点:政府一楼会议室 参 会:镇党政领导、驻村组长、各村主任、镇属、辖部门负责人等 主 持:齐长军(党委书记) 内 容:矛盾纠纷排查部分 一、市领导带领市信访办、督察一组、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社保局等十个单位和部门于本月十六日到本镇进行群众大接访活动,共接待228人次,53件次,主要涉及民政、社保、交通、占地、违章建筑等方面,要求对于53件信访案件要于六月底前基本处理完毕。 二、通过各村(居委)和单位排查,6月共出排查矛盾纠纷一起。
闫寨村反应:闫汝中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超生一孩,属于二胎。现法院仲裁其有划分土地的资格,需求解决问题的方案! 齐书记要求各相关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对本月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抓紧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把各类矛盾纠纷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是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项治本性措施。
我镇要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注解决得好”的要求,每周进行一次不稳定因素排查,每逢特护期,启动“全面排查、一天一排查、一周一汇总”专项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摸排不稳定因素,力求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对可能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进行逐一梳理登记,分门别类做好台帐。加大调处力度,注重调处时限和质量,防止推诿扯皮,防止矛盾激化,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确保问题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对各类上访群体和涉法涉诉、信访老户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调处。
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把各类矛盾纠纷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是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项治本性措施。
我镇要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注解决得好”的要求,每周进行一次不稳定因素排查,每逢特护期,启动“全面排查、一天一排查、一周一汇总”专项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摸排不稳定因素,力求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对可能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进行逐一梳理登记,分门别类做好台帐。加大调处力度,注重调处时限和质量,防止推诿扯皮,防止矛盾激化,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确保问题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对各类上访群体和涉法涉诉、信访老户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调处。
1、归集工作职能,实行“一体化”办公。
为有效协调各个方面,增强权威性,中心大多数由县市区委专职副书记任主任,分管信访维稳工作的副县(市、区)长任副主任。将“三调联动”办、维稳办、信访局、联席办、涉法涉诉办、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的相关职能归集在一起,集中办公。
中心每天有一名县级领导坐镇,有参与部门负责人坐班,有信访窗口接待,有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有调解人员进行调解。同时赋予中心指挥调度、督查督办、责任查究、一票否决建议等职权。
2、规范工作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中心的各个工作流程有专人负责,环环相扣,以便群众不多跑路、不多费时。
一是登记受理。到中心上访的群众先到信访窗口登记,详细登记身份情况、上访诉求、问题涉事单位及人数。
二是法律咨询。来访群众需要法律咨询的,坐班律师及时提供咨询,指导解决问题的正当途径。
三是分类处理。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问题,当场解决。
对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较复杂问题,由中心集体会诊,研究措施,形成意见,专人牵头督办。四是限期办结。
中心实行限期办结制度,明确规定调处期限,对调解三次以上仍调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此外,为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中心做到“四公开”,即公开领导电话、公开接访安排、公开调处过程、公开工作流程,使调处工作更具公信力。
3、设立流动调处庭,开展巡回调处。大多数中心设立了流动调解庭,负责调处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矛盾纠纷,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申报调解的重大疑难纠纷,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多主体的重大矛盾纠纷以及突发性的矛盾纠纷。
流动调解庭由中心指定人员牵头,各成员单位积极支持、参与和配合。流动调解庭在接到指派任务后,由流动调解庭庭长或首席调解员提出调解方案,根据纠纷的性质,涉及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组织力量现场调解,保证了工作及时、准确、高效。
湘潭县中心去年3月成立以来,流动调解庭直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53起,调处成功48起。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能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得到夯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保持信访总量,使群体性事件持续减少。
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强化措施,深入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一)排查重点。从单位的实际出发,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做为排查调处的重点:土地承租、财务公开、区收区支、风险理赔、各种救济等群众反映敏感问题全部做到公开。
(二)明确责任。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解决。
民事纠纷调解工作中,调委会充分发挥其作用,以预防为主。做好调解工作,可使社会稳定,避免不少民事纠纷的扩大,真正发挥了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多措并举,综合治理,集中化解各类突出矛盾纠纷。(一)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力度。
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党支部领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二)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
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
一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全力支持配合下,市委政法委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结合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以推进“和谐 ”建设为主题,以实施“社会安全工程”为载体,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全市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为确保全市社会稳定,我们狠抓对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了专项斗争,各类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了全市社会稳定。公安机关1-10月底共立刑事案件210件,与去年同比发案下降18.3%本文来源于 文秘范文 ;破获刑事案件273起(包括87起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1名。
共受理治安案件416起,与去年同比下降34.2%,查处各类违法人员621人。检察机关1-10月底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95件119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91件112人;追捕漏犯1人;立案监督案件13件13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26件15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8件149人,移送市检察院起诉6件7人,积存2件2人,追诉漏犯3人。
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98件,审执结2054件,审执结率达85.7%,判决292件,当庭宣判270件,当庭宣判率达92.5%。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32件,审结117件;受理民事案件2072件,审结1440件;调解结案1245件,调解率86.5%,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8件,审结18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15件,裁定准予执行103件;受理执行案件648件,执结475件,执行总标的额达2054万元;受理审判监督案件6件,审结4件,结案率66.7%,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8件,结案16件。
二、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为契机,全力推进综治工作上台阶 (一)创新综治工作机制。为推进全市综治的基层基础工作,市综治委下发了《社会治安基层基础试点工作的通知》,市委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和党政联席会,专题讨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培树了韩麻营、中关等镇综治办、司法所,韩麻营法庭、派出所等一批工作典型,积极探索了一些新方法、新途径,构建了“三个”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综治办牵头的协调联动机制。市综治办组织协调公、检、法、司,市直有关部门;乡镇综治办组织协调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村、组等综治成员单位。
市、乡镇、村、组四级都设置综治信息联络员,负责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反馈、汇总分析、分类排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别情况,归口办理,督查落实。建立派出所牵头的治安防控机制。
在派出所设立治安防控指挥中心,由乡镇政法书记、派出所所长分任主任、副主任。指挥中心根据案件属性进行分类,治安案件由指挥中心责成派出所出动警力处理;民事纠纷责成司法所进行调处或到法庭解决。
各村设立警务室,警务人员定期进村开展工作,并成立治安协会,每月对本村治安状况进行分析,帮教人员、监管人员密切关注重点人员的日常表现,随时做好帮教、监控工作,协助查处辖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建立司法所牵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市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适时整合调解资源,解决一些涉及跨区域的矛盾纠纷;乡镇健全人民调解组织,设立人民调解庭,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司法所牵头,信访、计生、土地等相关部门参与,在人民法庭指导下,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化解不安定因素。并在人民法庭、基层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由司法所派员调解,对法律拾遗补缺。
出台《关于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推动了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全市362个行政村全部健全调委会,设立人民调解室,调解成员1500人,由司法局统一任命,发放人民调解员任命书。形成了遍布城乡,多层次、宽领域、系统化的人民调解机制。
(二)、强化基层基础软、硬件建设。一是推进综治组织建设网络化。
在全市范围内编织从乡镇到村(社区)组纵向到底,从市直部门到企事业单位横向到边的综治工作网络。在单位内部建立以保安、经警为骨干,单位综治办为龙头,公安机关为指导的内部单位自我防控机制。
在362个行政村、5个社区居委会普遍成立了综治办,集民调、治保、普法、帮教、巡逻“五位一体”。组建了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巡逻队,有条件的村(如牌岔子村、韩麻营村)、社区(药王庙社区老年天宝据社)还组建了综治宣传队。
在全市厂矿、企业、学校成立了护厂队、巡矿队、护校队。通过强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市现有保安经警141人,专职巡逻队30人,义务巡逻队4700),实现了综治工作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的目标。
二是强力推进“三所一庭”建设规范化。我市共有“三所一庭”57个,200X年底共有14个庭所达标,200X年共有27个庭所达标,尚有16个庭所未实现达标(其中派出所7个,司法所7个,法庭2个),这16个庭所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为此市委常委会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