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 目录[隐藏] 居间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 居间合同(示范文本) 居间合同的发生情形 [编辑本段]居间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特征 居间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 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
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
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 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编辑本段]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居间人的主要义务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 居间人的权利有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
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
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 2。
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居间人的义务有以下两个方面 1。
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
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二)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1。
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未订立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问人的报酬。
2。偿付费用的义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费用。 [编辑本段]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 (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
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
(4)居间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规应当对居间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居间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条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居间人从事居间交易。
[编辑本段]居间合同(示范文本) 【题 目】居间合同(示范文本)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发文编号】GF-2000-1201 全文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居间人: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_%或者(大写)_________元。
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
以下是融资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银行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银行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合同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 是终局的,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