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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树苗买卖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采购方(甲方):供货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一、甲方向乙方采购树苗,具体的苗木品种、数量、规格等见本合同附件表所列内容。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乙方向甲方保证所提供苗木全部是绿枝接,纯度________%以上,长势健壮,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保证品质,保成活,人为造成苗木死亡,乙方不负责。三、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保证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运送到目的地,运费由乙方负责。四、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目的地后,经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要求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五、苗木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由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和乙方指定的交货人员共同填写苗木验收单,以验收合格量作为与乙方结算依据。六、付款方式: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付苗木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元),苗木装车之后付苗木的________%(¥________),苗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付给乙方苗木的全款(¥________元)。七、因乙方延迟交付或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
苗木采购合同 编号:甲方: 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各品种规格的事宜,经甲乙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购苗木品种 乙方供应的计价苗木品种主要有: ,其余不计价品种作示范样本,仅供甲方购苗参考。二、苗木品种、规格、技术要求、数量、价格1、各品种、规格及价格均经甲乙双方协定(见外购苗木清单),苗木基本树形以乙方或甲方拍照片为准。
2、乙方以为购买苗木清单及甲方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作甲方验收苗木的标准,并以外购苗木验收结算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三、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 四、供货质量要求: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苗木“外购苗木清单”中的“品种、规格、数量、备注说明及甲方的指定要求”进行供货,并按甲方就园林苗木的有关技术要求验收。
对于树形优美,其单价高于同规则苗木的特选苗木,需备注说明并附照片作为合同附件。若提供的苗木不符合以下苗木质量、操作技术及组织管理要求,甲方将作无条件退货处理,由此增加的运费费用乙方承担,且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1、苗木质量要求: (1)、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2)、植物分枝点合理,符合”黄金分割”通则(即第一分枝点的离地高度约为等于植株自然高的1/3),特殊品种及甲方特殊要求除外; (3)、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 (4)、苗木无折断、枯枝现象,没有5CM以上的锯枝。2、土球质量要求: (1)、要求带土的品种,其土球规格原则上符合“球径约等于胸径的7~9倍”要求(土球球径以250cm为上限),具体品种的土球规格详见外购苗木清单内注明; (2)上球必须去掉浮土层,少伤主根,保证足够的土球厚度,厚度为土球直径的1/2,土球包扎紧实牢固,包装方法及材料必须科学、实用;(3)、沟边苗木或有其它阻碍物,土球带不完整或主根需斩断的苗木应避免挖取;(4)、挖掘形式必须与包装形式规格相一致,包扎必须扎紧,包扎必须扎紧,土球不能松散,土球底部以45°角收底挖球形,遇大根必须据断,严禁根裂。
3、吊装要求:(1)、树木挖掘修剪后,必须当天装车;(2)、吊装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不使土球及树干受损伤,严禁土球与树干之间松动。4、技术要素:(1)、修剪合理,树体收拢及机械吊装时必须采用实用材料(如竹片等)对绑扎部位作充分保护,树体二级分枝以下必须缠绑草绳;(2)、苗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5、时间限制:所以品种的苗木栽起挖后的 小时内必须送达约定目的地。五、双方义务1、乙方义务;(1) 如期、如质、如量按合同第二条第二款附表中的数量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至甲方地点。
(2) 乙方负责办好检疫证及有关手续,并负责调度车辆。乙方负责验收前的所有费用(报价已含) (3) 乙方负责苗木验收前的所有操作组织及向甲方提供苗木验收后的技术协助(卸车及种植)。
(4) 乙方必须在 天内完成全部操作,即从合同签订生效日至所有苗木供应完毕为期 天。(5) 乙方委派 为本合同的执行代表。
(6) 附件:①乙方送货时必须提供送货单(一式三联),并提供正规的苗木发票。②苗木长途运费由甲方支付,运货方需提供正规的运输发票。
③每份合同均应附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2.、甲方义务:(1)甲方委派 为本合同的执行代表,负责调派人员去现场监督乙方操作的全过程。
(2)甲方按合同如期、如量支付货款。六、付款方式:1、本合同苗木款的支付共分为二个阶段。
2、苗木款支付表:付款阶段 合同进度形象及付款日期 支付金额 备注 第1阶段 合同签订生效 第2阶段 货到验收后 注: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提供乙方开出的、以甲方为抬头的正式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乙方可不退定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甲方可拒收苗木、拒付货款,并有权利要求乙方双被返还定金。2、乙方未能依本合同约定按期、按量提供苗木或苗木质量不能通过甲方现场代表认可的(即双从认可)甲方可在购苗现场拒收或货到目的地后拒绝苗木及拒付尾款,同时甲方还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乙方所起货苗木的包扎必须紧实,土球不能松散;枝叶修剪适当,保证货到目的地损坏率不能超过5%,否则以违约论处,甲方有权拒收。4、甲方在乙方如质、如量、如期装车后,如不能按合同支付定金,乙方可拒绝发车。
货到目的地验收结算后,如甲方不能如期付款,乙方将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八、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定的合同单价(合同签订后,在履约的过程中不因市场变化而调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定)进行结算。
2、结算由北京京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园林二标段项目部执行,乙方需极力配合结算工作,结算结果并发至财务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 天内完成,超。
种苗买卖合同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种类品种规格数量(株)单价(元/株)金额(元)时间备注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第二条 质量要求符合以下要求 。
第三条 检验检疫双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种苗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种苗检验检疫。第四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甲方于 年 月 日送货到指定地点 ,运费由 方承担。3.乙方于 年 月 日到指定地点 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 。第五条 包装与运输1.包装要求 。
2.运输方式 。3.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 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 。
第七条 验收乙方应对种苗进行验收,如发现种苗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当在 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苗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 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 日内处理。第八条 违约责任1.一方迟延交(提)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因种苗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3.其他违约责任 。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争议解决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或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交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卖方(盖章签字) 买方(盖章签字) 营业执照注册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址(住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绿化苗木合同书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标的、数量、交货及合同有效期 1.1 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1.3 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个月)。 1.4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2.价格 2.1 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2.2 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超合同暂定总额 时,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单价已包含各种税费、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保险、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货地点交货。
2.3 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不论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合同预计数量,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按2.4、2.5条执行。 2.4 单价:按合同规定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清单上的单价固定不变。
2.5 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3 履约保证金 3.1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 元)。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十(10)天内交到甲方财务部。 3.2 在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项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违约金和其任何损失。
3.3 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完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将无息退回。如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履约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回。
4. 交货时间 4.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中的货物(包括数量增加部分),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货。 4.2乙方接到甲方的当批交货通知后, 2天内将当批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
4.3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名称、型号规格、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和本合同编号)及本合同;并同时开具有效发票(发票顾客名称为: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且注明本合同编号) 5. 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采用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 5.1按合同单价和乙方实际送货数量,且每批货物通过质量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一次。
乙方需先提交下列完整单据:1)乙方出具的金额为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有效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2)经甲方签收的送货清单。 6. 专利权 6.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
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则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7. 交货地点 7.1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紫薇花园绿化工程工地。
7.2广州市内甲方指定的其它地点。 8.包装和装运 8.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8.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8.3 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9. 质量标准 9.1 按货物清单要求验收,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9.2 绿化苗木必须是假植苗,假植半年以上。
10. 验收与质量保证 10.1验收标准 a)、甲方对货物制订的检验标准。 b)、以经甲方确认货物清单要求的标准作为对货物的检验标准。
10.2 检验方法 a)、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b)、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产品进行检验。 c)、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支付。 d)、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10.3 质量保证 a)、乙方保证合同物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b)、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七天内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c)、履行乙方在其投标书中的服务承诺。 11. 违约索赔与赔偿 11.1 误期索赔 11.l.1 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到货期交货,且延迟超过两周,甲方有权对超过两周以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
该违约金应是延迟交货的货款以每满一周2%计算,一周为七个自然天,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误期索赔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货物总价的5%。
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货时间可相应延长。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或由于乙方延误导致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限额时,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补救上述失误或疏忽,并负责赔偿由此对甲方。
果树苗木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从乙方处购进桃树苗中油5号、中油12号、每株20元,合计1680株,共计人民币33600元。
根据乙方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此合同,以资双方共同履行。 1.乙方提供的苗子纯度98%以上,长势健壮,无检疫性病虫害。
2.购桃树苗子总金额33600元。合同签字之日,甲方付给乙方30%的桃树苗子定金(10080元),剩余70%资金(23520元)于提苗子之时一次性付清。
如中途甲方所需数量有所变更,应与乙方协商变更;若乙方不能按协议提苗子,定金不予退还。 3.合同签字之日即生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
若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苗子损失,则乙方应在甲方提苗前2个月通知甲方按比例缩减。 4.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可提供方便,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若需甲方代办,需由乙方交付一定的代办费。 5.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有违约,按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种苗买卖合同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种类
品种
规格
数量(株)
单价
(元/株)
金额
(元)
时间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要求
符合以下要求 。
第三条 检验检疫
双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种苗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种苗检验检疫。
第四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甲方于 年 月 日送货到指定地点 ,运费由 方承担。
3.乙方于 年 月 日到指定地点 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 。
第五条 包装与运输
1.包装要求 。
2.运输方式 。
3.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 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 。
第七条 验收
乙方应对种苗进行验收,如发现种苗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当在 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苗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 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 日内处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提)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因种苗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3.其他违约责任 。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或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交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卖方(盖章签字) 买方(盖章签字)
营业执照注册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址(住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果树苗木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从乙方处购进桃树苗中油5号、中油12号、每株20元,合计1680株,共计人民币33600元。根据乙方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此合同,以资双方共同履行。
1.乙方提供的苗子纯度98%以上,长势健壮,无检疫性病虫害。
2.购桃树苗子总金额33600元。合同签字之日,甲方付给乙方30%的桃树苗子定金(10080元),剩余70%资金(23520元)于提苗子之时一次性付清。如中途甲方所需数量有所变更,应与乙方协商变更;若乙方不能按协议提苗子,定金不予退还。
3.合同签字之日即生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若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苗子损失,则乙方应在甲方提苗前2个月通知甲方按比例缩减。
4.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可提供方便,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需甲方代办,需由乙方交付一定的代办费。
5.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有违约,按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绿化苗木买卖合同(可以参考)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重庆玉山苗木(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
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 所需苗木的品种、规格、单价和数量,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三条 交货规定 1.到(交)货地点和交货单位(或交货人)________。
2.到(接)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 .运输费: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
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违约金。 2.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5.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六 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
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甲方无故拒收送货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2.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4.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5.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6.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第七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的补偿金。 第八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条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份。 购货单位(甲方):__(签章) 供货单位(乙方):__(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