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协议什么意思(追加合同的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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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06: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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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充协议

《XX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XX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原因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信,互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意向书基础上补充合作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补充修改部分为: 1、“三-2”需要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 2、同上写内容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意向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意向书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意向书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意向书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割线———————————————————— 简单点说就是分以下几点: 标题; 谁和谁; 因为什么所以在哪个合同的基础上补充;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 补充协议和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被修改的地方按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 一式几份,谁拿协议的谁画押再写上日期。

2.如何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

“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

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

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尽管“补充协议”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没有独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协议。

因此,“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与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依据相同。《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据此,只有主合同生效,因质量、价款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造成履行困难的情形下,才能通过“协议补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以利于主合同的履行,从而实现当事人订立主合同的目的。 “协议补充”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

根据《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规定,包括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的负担等。这也就是说,对于主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内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成有约定;对于主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成约定明确。

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主合同的履行。 “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的非主要内容,也可以说是非主要条款。

如果是主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合同不成立也不生效,那么谈不上“协议补充”。根据《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以及《合同法》总则、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影响主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有三:即当事人条款、标的条款和数量条款。

这些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合同不成立。主合同不成立,谈不到生效,更谈不上履行。

此时,“补充协议”没有存在的前提。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必备条款达成的协议,不是“补充协议”而是一个“新协议”,对“新协议”中的非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才有“补充协议”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根据《合同法》第61条和第62条规定,“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项补充的首选方式,即当事人对于主合同中的上述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法律首先赋予当事人“协议补充”。只有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才能按照主合同条款进行体系解释或者按照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进行补充。

只要上述方式之一就能补充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就不能适用第62条规定的任意性规范。

3.补充协议中常见的内容有哪些

一、成交价格 成交价格一般是净得价,包括予以赠送或者折价的家电、装修等。

二、关于定金的约定 1、约定支付定金的时间和条件,及违约责任。 2、约定定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三、关于还款解押的约定 明确房屋是否有抵押,如有抵押约定办理解压手续的时间及违约责任。 四、首付款支付方式 双方需协商首付款的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

五、银行面签过户 1、面签:面签需买卖双方共同到场,双方需约定面签时间及条件及违约责任。 2、过户:过户时需买卖双方共同到场,双方约定面签时间及违约责任。

六、物业交割 物业交割和交房两者不同,卖方需留意。 1)约定交割时间:进行物业交割,买卖双方需约定交割时间,如“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

2)约定支付方式:买卖双方可以约定自行支付或者通过资金进行支付。 七、税费相关 1)房屋基本情况:卖方需要确定所出售房屋年限、是否唯一,这关系到所需缴纳的税费。

2)税费支付:买卖双方需约定税费支付由哪一方承担。 3)其他税费:如果出现预料之外的其他税费,需明确税费支付方,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八、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条款是补充协议中十分重要的条款,违约行为可以分为两种: 1)一般违约: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15日(含)内。 2)根本违约:对于卖方,如果卖方提供虚假产权证明、房屋被查封、违约逾期超过15日、擅自提高价格等情况,属于根本违约。

3)约定赔付金额:构成根本违约的,需赔付房屋总价款的20%。 4)关于不可抗力: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如新政策出台、自然灾害等,买卖双方都不算违约,双方需协商解决。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4.如何认识合同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

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

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 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

尽管“补充协议”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没有独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协议。因此,“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与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依据相同。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据此,只有主合同生效,因质量、价款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造成履行困难的情形下,才能通过“协议补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以利于主合同的履行,从而实现当事人订立主合同的目的。

5.补充协议应该签订哪些内容

规定产权证获取日期及产权归属情况 协议上注明如果在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

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业主已交的所有款项。

此外,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买房签约前,都要与出售方沟通并核实此次交易的房屋的产权归属情况,避免交易房屋存在抵债查封、一房多卖等现象。 同时,如果合同文本里没有规定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具体时间,购房者可在补充协议里,要求写明多长时间办理产权证,以避免后期产权纠纷。

6.如何填写补充协议

1、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在购房合同中,一般是不会写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时间的,大多数开发商都是在交房1-2年后办理。

如果购房者对于拿到不动产权证的问题比较着急,最好能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具体日期,为防止开发商违约,还要注明相关赔偿责任,如在约定期限内,开发商没能办理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应按约定对购房者进行赔偿事宜。 2、公摊面积大小很多开发商在购房者咨询公摊面积的时候,只会给出一个大概的数字,并且不会明确写入购房合同,后期却很可能在这上面做文章。

但由于公摊面积的大小和位置实际上属于购房者需要用钱买来的隐性面积,所以购房者最好能在补充协议中约定清楚公摊面积的具体大小和位置,而且还要注明如果公摊发生变更的情况,该如何解决,避免日后因此而发生购房纠纷。 3、注明交房标准关于交房标准这一点,毛坯房的要求一般都是最基本的质量问题,精装房则需要格外注意,最好能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到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颜色、材质等等,尽可能避免名牌、高级等含糊不清的词汇,不利于购房者验房对比。

4、约定贷款失败的责任有一部分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却没能申请下来购房贷款,这时候与开发商的交易不能正常完成,这时首先要清楚贷款失败的原因,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如果是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贷款不成,购房者可申请退房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②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可先和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后续款项问题,如无法缴纳剩余房款,双方解除购房合同,但购房者需承担违约责任。 ③如果是因为银行审批或者政策调整的原因导致贷款失败,双方可自行解除合同约定; 5、明确物业管理问题购房者要明确自己未来的家的物业公司是哪个,资质如何,物业费的缴纳时间和具体缴纳标准等等,这些问题都要一一列好,不能轻易变动。

6、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在购房者下定决心购买房子之前,很多开发商都会许下口头承诺来吸引购房者,而这些口头承诺一般还都是与购房者息息相关的,比如说周边的交通、医疗、教育等配套。 7、发生退房后的责任归属如果交房时,出现以下的情况,比如说购房者购买的房屋与实际面积相差超过3%、房屋主体质量出现问题、开发商私自变更小区规划、非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银行贷款失败、开发商没有销售许可证,或者迟迟不为购房者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等等,购房者都可申请退房,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但为了更好地约束开发商,最好能在补充协议中做好详细的约定,比如开发商具体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已交房款应在多长时间内退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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