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证人证言(范文)
被证明人:武无污
2019年8月24日晚8点15分许,武无污骑自行车沿305国道道边顺行至国贸大厦出口处时,突然,一辆红色保时捷(没看清车牌)从国贸大厦停车场出口冲出,瞬即将武无污撞飞,摔在公路的对面,人当即昏迷(我不知人死没死)。
车主是个女的,副驾驶上还有一个男的,当时那个男的正搂着女的亲吻。
随后,他们二人迅速将武无污抬上车送往医院。
特此证明
2019年8月24日
证明人:虎糊呼
1、关于交通事故证明人的证明材料,有权威官方的证明,如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有民间的证明,如目击现场的证人证明。
2、通常,如果交通事故有事故认定书则可以证明交通事故相关的事实。
3、如果因为没有及时报案,导致交警无法确定事故事实,那就只能找其他的目击现场的证人出具证明,也就是证人证言。
4、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应该是目击现场的人,有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判断事故现场的状况,证明内容,对于事故发生的时间、人物、事故发生的经过、结果等有详细的描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