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本帖最后由 无言 于 2011-9-14 16:02 编辑 为维护我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和出租人的合法权益,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辽宁省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参考。
从该合同文本可以看出,对承租方和出租方都有约定: 髴公租房只允许符合条件人及其家庭成员居住,不得转租、转借。髵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承租方应于每6个月结束前向甲方交纳下6个月租金,逾期交纳租金的,出租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总额2%的滞纳金。
髶公租房在租赁期间,供暖费、物业费由房屋产权人承担;髷水、电、煤气和有线(数字)电视费用等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拖欠租金和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视、电话、宽带等费用,出租方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优惠中直接划扣。
髸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因就业、房产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逾期不退出的人,或因将房屋转让、转租、出借、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等不符合租赁合同要求的,出租方将解除该租赁合同。
髺公租房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如需续租,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租手续,并书面告知出租方。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因经济条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享受条件的,或购买(含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受赠、继承其他住房的,应在三个月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甲方:(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
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 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6条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 ;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10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 承担。 第12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 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
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4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 。
住房租赁合同 签订合同人:甲方(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 租赁给乙方。 乙方承租 仅作住房使用。
二、租期 ,自 起至 止。 三、月租按 计收,( 元/月),年租金 元。
四、缴费方式: 五、乙方先交 元的水电押金,待合同期满甲方将退还给乙方。 六、电费按表计价每 元/度,水费 元/吨,不足10吨按10吨收,超过10吨按表计费。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退房租。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2、私自改造、损坏房屋结构及内设施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4、三个月拒交水电费的; 5、严重影响周围人正常生活的(如:噪音污染、卫生污染等)。
八、乙方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 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市场价赔偿。
九、甲方有权不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以防第七款中所列现象发生。 十、乙方必须接受当地居委会及相关部门的管理。
十一、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须向甲方申请续租意愿或退租意愿。否则,甲方将在合同期满后收回房屋使用权。
十二、乙方若需使用甲方的物品,应加付使用费,每月 ,与当月水电费同时交清。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再定。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签约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选择第_____种作为本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工作任务结束终止。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___________第四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六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劳动报酬第七条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________元。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五、社会保险第九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第十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乙方签字:以上就是对公租房入协议住合同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