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结合实际改改就行了信访积案的排查和化解工作总结今年以来,综治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信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充分认识新时期下信访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推进全市信访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排查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全市信访形势明显好转,有序规范的信访新秩序逐渐形成,为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现将今年1-10月份本部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今年1-10月份,我单位共排查和化解来信来访积案 件次,同比减少 件次,降低 %,其中:信件 件,个体访 件次 人,集体访 件次 人。除去重访 件,实访 件。
越级上访集体进京 批次 人,赴省 批次 人。个体越级进京 件次 人,越级赴省 件次 人。
(一)解决处理情况实访的 件信访事项已解决 件,涉法涉诉告知 件,无理诉求答复 件,正在解决的有 件,办结率达 %。其中:大接访县级领导批办案件 件,已解决处理 件,正在解决办理 件;转办案件 件,已解决处理 件,正在解决办理的 件;上级交办案件 件,办结上报 件,正在办理 件。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1、部分农村群众反映2008年村委会调整土地等问题;2、部分农民工反映施工单位拖欠工资等问题;3、部分居民反映取暖费收取过高及供暖不热等问题。4、个别企业职工反映档案不健全影响办理社保等问题;5、部分群众反映煤场污染等问题;6、个别群众反映抚恤金不按上级文件执行等问题;7、部分企业职工反映医保、社保及未交纳三险等问题。
8、部分移民反映住房条件差,开发商未兑现盖房时承诺的事项,强行向移民索要房款等问题;9、个别群众反映征地补偿款少,要求按照土地补偿政策执行问题;10、部分群众反映2008年农业保险问题;11、部分村民反映自来水等问题;12、部分小学教师反映95年拖欠补发工资问题;13、部分群众反映铁路线拓宽征地补偿问题;14、部分群众反映村委会换届选举等问题;15、个别村民反映房屋产权归属等问题;从已排查化解的问题来看,土地调整占 %,农村农业保险占 %,征地占 %,拆迁占 %,环境污染占 %,劳动社保占 %,企业转制占 %,干部作风及村务问题占 %,涉法涉诉占 %,其它占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措施(一)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
一是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信访工作。 月 日, 组织召开全市信访工作会议,对全市的信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同时,印发了《2009年信访工作安排》、《中共 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表彰了全市2008年度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市政府与各乡镇(管委会)和重点市直单位签订了2009年度《重点信访问题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二是认真做好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
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务公示板定期向社会公布领导接待日的时间、地点、形式、接待领导的姓名、职务和分管工作范围,同时针对共性问题安排预约接待。对接待的信访案件,能现场解决、答复的现场解决答复,现场不能解决答复的,签批分管领导或转办责任部门限期解决答复;案情复杂的,经接访领导批示,及时进行包案。
今年 月 日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之后,各乡镇(管委会)、部门和单位也都安排部署开展了大接访工作,每天有一名领导接访,每周安排一名主要领导接访,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把领导干部下访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干部下访分统一组织、分散组织和包案下访三种。统一组织由市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半年一次;分散组织由各部门抽组人员确定专题组织下访,一季度一次;包案下访是县级包案领导抽组有关部门带案下访。
今年全市信访工作会议后,各行政职能部门结合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均下基层开展学习调研,进百村,入万户,访贫问苦,问计问策。就专题解决信访问题而言,市国土局、农牧局、经贸局、环保局、纪检委等部门均开展了下访活动,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各级领导包案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坚持所有信访案件“五包”责任制。
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主要领导做到了亲自包案;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包案领导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市信访联席会议、政府常务会或市委常委会研究。对上级交办的案件在上级领导包案的基础上,明确县级、科级两级领导包案。
目前,全市基本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配合抓、层层落实信访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氛围。(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在抓好超前排查上下功夫,实现了由“救火”向“防火”转变。
采取市、乡、村、市直单位条块结合的办法,对信访不安定因素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实行排查时间、内容、方法和上报四个统一,对信访隐患做到。
自己结合实际改改就行了信访积案的排查和化解工作总结今年以来,综治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信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充分认识新时期下信访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推进全市信访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排查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全市信访形势明显好转,有序规范的信访新秩序逐渐形成,为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现将今年1-10月份本部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今年1-10月份,我单位共排查和化解来信来访积案 件次,同比减少 件次,降低 %,其中:信件 件,个体访 件次 人,集体访 件次 人。除去重访 件,实访 件。
越级上访集体进京 批次 人,赴省 批次 人。个体越级进京 件次 人,越级赴省 件次 人。
(一)解决处理情况实访的 件信访事项已解决 件,涉法涉诉告知 件,无理诉求答复 件,正在解决的有 件,办结率达 %。其中:大接访县级领导批办案件 件,已解决处理 件,正在解决办理 件;转办案件 件,已解决处理 件,正在解决办理的 件;上级交办案件 件,办结上报 件,正在办理 件。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1、部分农村群众反映2008年村委会调整土地等问题;2、部分农民工反映施工单位拖欠工资等问题;3、部分居民反映取暖费收取过高及供暖不热等问题。4、个别企业职工反映档案不健全影响办理社保等问题;5、部分群众反映煤场污染等问题;6、个别群众反映抚恤金不按上级文件执行等问题;7、部分企业职工反映医保、社保及未交纳三险等问题。
8、部分移民反映住房条件差,开发商未兑现盖房时承诺的事项,强行向移民索要房款等问题;9、个别群众反映征地补偿款少,要求按照土地补偿政策执行问题;10、部分群众反映2008年农业保险问题;11、部分村民反映自来水等问题;12、部分小学教师反映95年拖欠补发工资问题;13、部分群众反映铁路线拓宽征地补偿问题;14、部分群众反映村委会换届选举等问题;15、个别村民反映房屋产权归属等问题;从已排查化解的问题来看,土地调整占 %,农村农业保险占 %,征地占 %,拆迁占 %,环境污染占 %,劳动社保占 %,企业转制占 %,干部作风及村务问题占 %,涉法涉诉占 %,其它占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措施(一)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
一是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信访工作。 月 日, 组织召开全市信访工作会议,对全市的信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同时,印发了《2009年信访工作安排》、《中共 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市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表彰了全市2008年度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市政府与各乡镇(管委会)和重点市直单位签订了2009年度《重点信访问题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二是认真做好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
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务公示板定期向社会公布领导接待日的时间、地点、形式、接待领导的姓名、职务和分管工作范围,同时针对共性问题安排预约接待。对接待的信访案件,能现场解决、答复的现场解决答复,现场不能解决答复的,签批分管领导或转办责任部门限期解决答复;案情复杂的,经接访领导批示,及时进行包案。
今年 月 日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之后,各乡镇(管委会)、部门和单位也都安排部署开展了大接访工作,每天有一名领导接访,每周安排一名主要领导接访,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把领导干部下访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干部下访分统一组织、分散组织和包案下访三种。统一组织由市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半年一次;分散组织由各部门抽组人员确定专题组织下访,一季度一次;包案下访是县级包案领导抽组有关部门带案下访。
今年全市信访工作会议后,各行政职能部门结合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均下基层开展学习调研,进百村,入万户,访贫问苦,问计问策。就专题解决信访问题而言,市国土局、农牧局、经贸局、环保局、纪检委等部门均开展了下访活动,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各级领导包案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坚持所有信访案件“五包”责任制。
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主要领导做到了亲自包案;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包案领导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市信访联席会议、政府常务会或市委常委会研究。对上级交办的案件在上级领导包案的基础上,明确县级、科级两级领导包案。
目前,全市基本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配合抓、层层落实信访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氛围。(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在抓好超前排查上下功夫,实现了由“救火”向“防火”转变。
采取市、乡、村、市直单位条块结合的办法,对信访不安定因素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实行排。
答复: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要求?
(1)、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参照执行条例,以参与信访工作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基层工作人员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跟进的配合工作。
(2)、坚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路线,维护国家公职、行政人员的职责权威,以树立人民信访工作的诉求和意愿。
(3)、以建立健全信访办的工作机制、预警机制、联动机制,以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力,以基层工作人员为信访工作献言献策,共商国家大计。
(4)、以基层信访办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工作,以监督执行信访审核、稽查的相关要求,以落实信访部门工作的相关问题,以综合培养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与研判能力。
(5)、以提高信访部门工作人员的综合体制的办案能力与办结效率,以建立互联网信访办的综合一体化信息平台,为下辖监理单位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的优质服务与便民服务。
(6)、以信访办工作人员认真的接纳投诉人的建议和案件,待作出回复处理的异议,以进行反馈与回馈申诉人的问题和要求。
(7)、以信访办工作人员针对监理公司汇报的证据材料,以及时进行批复与审核,以行之有效的维稳工作的处理进度,以提升了信访工作的效益与效率。
(8)、以信访办工作人员及时与下辖监理公司人员取得沟通与信任,为刑事诉讼案件与民事诉讼案件提交投拆人的理由与陈述原由,以共同维护投诉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9)、以信访办基层管理人员做好连调与协调处理,以建立岗位职务的问责机制,以防范重大应急突发事件的评估与风险控制,以及时化解群众利益的矛盾与纠纷,为人民的信访工作做好积极的表率,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谢谢!
多举措狠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确保实现“遏总量、减存量、不出事、防反弹”的工作目标,取得显著成效。
——领导包案,强化责任。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信访人意见;重点排查梳理一批时间跨度大、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的疑难复杂信访积案,严格落实“一案一策”,建立积案化解台账,逐案研究制定符合实际情况、能够解决问题、务实管用的化解方案。
——因案施策,分类化解。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要求,对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的信访案件实行分类化解。一是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责任主体,交办到有权处理的责任单位处理。二是积极推动按照法定途径解决问题,按照法定程序优先的原则,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三是对“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事发地有权处理部门是处理和化解的主办责任主体,要主动协商有关地方和部门推动积案化解;信访人户籍地和常住地党委政府承担协办责任,要积极配合、协助化解和稳控;主办和协办双方要加强沟通配合,不推不拖、合力解决。积案分类化解情况实行挂账动态管理和销号制度,化解一件销号一件。
——强化宣传,规范秩序。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按政策予以解决,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0)聊行终字第5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姚化平,男1962年8月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冠县清水镇姚行村。
委托代理人:葛润民,聊城市东昌府区中心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邢天华,职业同上。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岳其祥,该镇镇长。
委托代理人:殷汝奎,冠县清水镇司法所所长。 上诉人姚化平因诉农业行政强制一案,不服冠县人民法院(1999)冠行初字第161号行政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案经冠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1998年阴历后五月初一,被告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以原告姚化平拒交农业夏征款为由,强行将原告姚化平的拖拉机扣押至本村杜学功家,其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原告姚化平所诉其工具箱内有现金一万元,查无实据,本院不予采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3、4目之规定,冠县人民法院于1999年12月22日判决:一、撤销被告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扣押原告姚化平拖拉机行政强制行为;二、限被告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姚化平拖拉机;三、驳回原告姚化平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被告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负担。 上诉人姚化平不服一审判决,以冠县人民法院(1999)冠行初字第161号行政判决书认定事实不清,判决错误为由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被上诉为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答辩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得当,请二审法院依法判决维持。 本院对被上诉人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在一审中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审查、质证。
被上诉人清水镇人民政府提交的主要证据是:1、李凤梅的调查笔录;2、李春玲的证言;3、调查杜继凤的笔录;4、调查李春泽的笔录,以上证据均证明上诉人姚化平拖拉机工具箱内没有现金。5、调查李书玲、陈任祥的笔录;6、调查范玉岭的笔录,均证明上诉人姚化平的拖拉机被扣押在杜学功家中。
上诉人姚化平的委托代理人对被上诉人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证据提出异议,并提交以下证据:1、杜学功的谈话笔录;2、许以峰的询问笔录;3、杜玉娥等人的证言。以上证据均证明被上诉人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于1998年5月1日强行将上诉人姚化平的拖拉机扣押至杜学功家,不交钱不放拖拉机。
本院认为:被上诉人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于1998年阴历5月1日,以上诉人姚化平拒交农业夏征款为由,强行将上诉人姚化平的拖拉机扣押至杜学功家之事实可以认定。该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属违法行为,本院不予支持,被上诉人所扣押之拖拉机应予返还。
上诉人姚化平所诉其拖拉机工具箱内有现金一万元,未能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其要求清水镇政府返还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并无不当,应依法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00元,分别由被上诉人冠县人民政府和上诉人姚化平各负担1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张玉录 审 判 员:薛振先 审 判 员:张法岭 二000年六月三日 代书记员: 周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