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05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
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
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
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
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
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05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
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
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
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
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
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
希望可以帮到你 高档物业管理方案 前 言 “悠悠XX,XX外滩”XXXX房地产实业÷慧眼独具,在这高新荟萃、人杰地灵之宝地开发具有科技、生态、健康、文化特点的综合性楼宇〖XX广场〗。
XXXX房地产实业÷坚持“优质开发,优质管理”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对XX广场实施优质管理服务,为业主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公司实际出发,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和集团支援优势,坚持“用心”理念,提供高品质物业管理服务,让XX广场的业主家安、心安。
第一部分综合说明书 1.1 一家注册资金50万元,三级资质的专业物业管理企业。公司现有员工80余名,大、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员工总数的35%,各类职称人员占员工总数的23%,在管和协议管理着滨江区5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采用直线职能管理模式。公司组织制制完善,设总经理室、人事行政部、财务部、物业管理部、事业拓展部。
一室四部直接负责各管理处的协调、服务、指导、监督工作,同时也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良好的组织保证。各管理处均设工程、保安、保洁、客户服务等部门,直接为业主提供多项日常服务,形成了一个条块结合的管理网络。
公司组织架构图 1.2 管理业绩: 管理业绩是本公司此次竞标的最大障碍,我们成立到现在还刚满五个月,所接管理的都是我们XX集团开发建设的楼盘。但我们不满足于现状,积极参与物业管理市场竞争,坚持走“市场化、专业化”的发展之路。
并把人才队伍建设放在首位,分别从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成熟的上海、广州两地邀请具有丰富(五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的人才加盟本公司。公司在成立之初,就导入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提高公司的专业化水准,并重视自己的弱项,把技术要求较高的工程维护和绿化维护两项,分别承包给具有国家二级资质的XX建设集团和XX园林公司。
1.3 管理优势: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我们的优势在于: 一、人力资源 公司初创人员,全部来自XX、上海、广州三地的品牌物业管理企业,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和服务理念,公司集合所有员工的智慧和经验形成了一套有“XX”特色的物业管理理念和操作程序。 二、集团依托 “XX”集团领导非常重视物业公司的成长,在公司成立大会上,提出了“投入百万,打造XX品牌物业形象”的口号。
三、各子公司支援 集团各子公司在集团领导的号召下,纷纷从人力、技术、物资、资金上支援本公司,帮助我们成长。 1.4 总体思路: 1.4.1 坚持“一个中心” l 坚持“以客户服务为中心”的质量管理原 则,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如客户意见征询等活动)了解和掌握客户的需求和期望,有针对性的向客户提供各种服务,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1.4.2 倡导“两个体系” l 人才是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的基础。公司 倡导“培训”体系,走一条“精挑选,严训练”的人才队伍建设之路,练就精兵强将,实施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
l 公司倡导“沟通”体系,以“沟通、协调、合作”作为内部服务宗旨,形成一种“互相勉励、互相学习、互相信任、工作紧张、气氛轻松”的企业文化氛围。公司通过员工例会制度、金点子工程、内部通气会、有话大家说等多种沟通渠道,了解员工的需求,并尽力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同时也让员工了解公司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使员工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以便能更好的为业主服务和实现其自我价值。
1.4.3 理顺“三方关系” l 通过各种宣传手段,让住户了解本公司和物业管理服务的各项内容及法律、法规赋予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通过住户访问、投诉回访、信息回馈等方式方法,以理顺公司和住户之间的关系,赢得住户对本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l 倡导“沟通”体系,理顺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关系。
l 理顺与开发商、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 1.4.4 实现“四赢目标” l 通过公司员工的努力,住户的支持,相关方的配合最终实现“住户享受好服务,员工实现自我价值,公司赢得相应利益,相关方获益”的“四赢目标”。
1.5 三年规划: 公司成立一周年,接管面积突破50万平方米, 导入并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 公司成立两周年,接管面积突破80万平方米,创建一个以上XX市优秀示范小区(大厦),企业取得物业管理二级资质; 公司成立三周年,接管面积突破100万平方米,创建一个以上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初步形成企业规模效应和品牌形象,抢占滨江区物业管理服务制高点。 第二部分 主要管理人员资历 第三部分 物业管理策划方案 3.1 XX广场物业概况 l 地理位置: (l) 物业类型: XX广场共有10幢呈行列式布局的高层、小高层楼宇,是集住宅、商场、写字楼、酒店式公寓为一体的综合性物业。
l 总占地面积:45332平方米 l 总建筑面积:133001平方米 住宅面积:70000平方米,写字楼面积:17000平方米,酒店式公寓面积:7100平方米,商场(商铺)面积:16000平方米 l 绿地率:42.24% l 公共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 屋顶水箱4只;生活水池1个;消防水池2个;配电房3间(一只专变,两只共变);电梯44部(西子奥的斯);消防。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05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
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
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
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
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
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下列管理事项:
(一)房屋的使用管理及房屋公用部位的维修、养护;
(二)道路、路灯、停车场(库)、供水、供电、供气、排水、有线电视、消防、安全等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三)小区容貌、绿化、环保、卫生的管理、维护;
(四)小区安全、治安、交通、邻里秩序的维护;
(五)代收代缴房租和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代办房屋装修和水、电、气增容手续。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业主要求,有偿提供房屋修缮、保管、运输、购物、信息中介、接送子女、代购车船机票等特约服务。
第十七条 住宅房屋的维修,室内部分由业主承担费用;公用部位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委员会批准的维修计划维修,其费用从已收取的物业维修金中支付或由共用人分担,但属房屋保修期内的按规定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 住宅小区内市政、绿化、电力、通讯等公用设施、公用设备的维修,属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投资的,由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承担费用;属开发建设单位投资的,所需费用从物业维修金中支出。
第十九条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广播电视等专业管理部门在小区内进行建设、检修活动的,应当事先通知物业管理企业配合,并遵守该区域物业管理的规定。因建设、检修活动损坏房屋、道路、场地、绿化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应当负责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第二十条 业主装饰、维修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先经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并报规划、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改变房屋结构的;
(二)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三)影响有关公用设施和消防安全的;
(四)影响相邻房屋使用的;
(五)影响景观容貌的。
业主装饰、维修房屋,必须及时清运废弃物。
第二十一条 业主转让、出租房屋时,应当办理或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并将《物业管理公约》作为转让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
房屋转让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当事人应当将转让或租赁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十二条 业主应当遵守《物业管理公约》,自觉维护供水、排水、供气、供电、消防、通讯等公用设施的安全正常使用,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十三条 业主和进入住宅小区的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拒不缴纳或无故延期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二)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结构和外貌;
(三)损坏或擅自占用、移装公用设施、公用设备;
(四)擅自在道路、空地、屋顶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广告牌和摆设经营服务摊点;
(五)占用房屋的公用部位堆放杂物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超标排放噪声;
(七)践踏、占用绿地和损坏花木;
(八)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扔废弃物;
(九)在建筑物、构筑物和树木上张贴、涂写、刻画;
(十)违规行车、停车、呜喇叭;
(十一)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物业管理公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这是我们地区物业管理办法,你可以参考一下。
M+`(d6nO_W#t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s!v+Ka/ll7\T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持物业管理在企业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0~F"~-x5^gp一、物业管理企业 8B$x_3|3yHJ1、本办法中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使用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绿化、卫生、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
cE+N`kmh2、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k5PU[1aq-z&Y3、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应与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管理标准、权限、期限、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并报送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0m:B+P$_CzFGZ4、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专线电话,专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为业主服务。 sn-VpO5qp)t5、物业企业应按等级收费,并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设“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便于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l+bX"Rc_B6、日常维护与紧急事件处理。(1)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房屋主体,水电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备共用部位和供用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居住安全。
(2)对上水管线发生跑漏、下水管线发生堵、冒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业主和使用人财产不受损失。 2RKg?P(3)对二次供水水箱,应一个季度或在重大节日前彻底清洗一次,日常派专人看管,确保水质安全使用。
yn%K+\)d4iU7、小区绿化。小区绿化要与周围建筑风格浑然一体,既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功效进行适宜的绿化和小品布置,重点美化部分应放在小区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
物业管理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或使用人特别是儿童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来关心爱护绿化,并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Y+|eX*s&H8、小区卫生管理。
清洁卫生的工作应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间、定地点、定任务、定标准。每天清扫一遍,全日保洁,质量应达到“六不”、“六净”。
既: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和不见人畜粪便。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
"fV`,C{M9、小区治安。物业管理企业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接受指导,争取配合,做好小区治安管理工作。
ojOi/t1F10、小区消防、消防管理在物业管理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防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应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k5EK'Y)D11、车辆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应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
#???&gG4?2z:q二、业主、房屋使用人 4[?vZq[7Cy'@1、业主、使用人应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并监督物业管理活动。
有权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X7gNgIs2、业主、使用人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环境卫生费、经营性房屋的业主或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规定主动交纳各种费用。
){\;qS?3、业主,使用人不应高空抛物、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内部平面布局,随意拆损门窗和私搭滥建、在外立面设置立架改动采暧、供水、排水设施,不准随意占用公共用地乱堆杂物;不准损坏花草树木、小品、健身器材;不准在楼道内乱写乱画;不准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制造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噪音等。 'An}#TM(~4、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督促拒交应交费用的业主、房屋使用人交纳费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n5YD_#z$^-n AQ5、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e"kCp/~EL|c[cB6、当事人因房屋使用、维修、管理等发生纠纷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做好这项工作可以为政府和广大居民排忧解难,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证社会的稳定。 为开创我区物业管理更新更好的局面作出努力。
({c6pcf"^-{T三、本办法施行监督机关为*市**区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办公室。 rr|e;mU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以下8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6)车辆秩序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的原则:
基本原则
(一)权责分明原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与责任应当非常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的权利与职责要分明。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物业的产权是物业管理权的基础,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权的主体,是物业管理权的核心。
(二)业主主导原则:业主主导,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以业主的需要为核心,将业主置于首要地位。强调业主主导,是现代物业管理与传统体制下房屋管理的根本区别。
(三)服务第一原则: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服务,物业管理必须坚持服务第一的原则。
(四)统一管理原则: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五)专业高效原则: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并不等于所有的工作都必须要由物业管理企业自己来承担,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六)收费合理原则:物业管理的经费是搞好物业管理的物质基础。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平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的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约定。
收缴的费用要让业主和使用人能够接受并感到质价相符,物有所值。物业管理的专项维修资金要依法管理和使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通过实行有偿服务和开展多种经营来增加收入。
(七)公平竞争原则:物业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中应当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在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时,应该坚持招标、投标制度,委托方发标,一般要有3个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招标要公开,揭标要公正。
(八)依法行事原则:物业管理遇到的问题十分复杂,涉及到法律非常广泛,整个物业管理过程中时时刻刻离不开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文书,是物业管理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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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1、本示范文本仅供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参考使用。
2、经协商确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依据《淄博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一定催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五)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六)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管理规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四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 (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一);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二);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三)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三)。 第五条 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二)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6、。
(三)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区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 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 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 、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 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________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 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 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 方米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 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 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 付,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