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
公司:*******公司
外出申请人:
姓名: 性别: 部门: 工号:
为了保障公司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和员工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公司与晚间有事外出人员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夜间外出人员外出必须向部门申请,由组长、主管、经理签字方可;
2.外出同行人数男性不少于两人、女性不少于三人;
3.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同时返厂(12:00时前 );
4.如遇意外情况,同行人员应奋力合作,确保同伴人身安全,立即报警以及通知厂部;
5.返厂时需要在门卫室登记备案;
6.申请人若违反以上事项,后果自负。
本协议一式两份,行政部及个人各一份。
公司行政部:(盖章)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未经批准,是不可以外出的。
社区矫正人员一般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正当原因,确需离开的,应当经过批准,且外出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综上,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一般是不可以外出打工的,如果私自外出,脱离矫正机构监管的,很有可能会被收监执行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