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了对破产企业各项情况的清算和清理,对各项情况有的业已编制成册,有的业已掌握了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接下来,应是制定分配方案,并对破产企业财产的进行分配。 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制定: 在该方案中,应当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一)破产财产总额及构成。
(二)应优先拨付的总额及构成。 (三)破产企业所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总额及构成。
(四)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总额及构成。 (五)提留款(暂不分配的款项)总额及构成。
(六)用于分配的财产总额及构成。 二、破产财产分配的程序。
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
(三)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法院确认后三日内制作分配表。 (四)清算组执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
(五)追加分配。
企业破产分配方案自XX人民法院XXXX年X月X日依法裁定XXX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之日起,截止到XXXX年X月X日,XXX企业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财产清理、审计、评估、清算工作已经结束,现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破产财产分配的基本原则1、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相关政策执行。2、坚持用土地使用权(价值)及其不足部分以其他财产优先安置职工,保持社会稳定,保证职工基本生活需要。
3、坚持财产整体划分,有利于资产发挥效能。4、因企业现有资产不足,坚持按法定顺序予以拨付或清偿,在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时,按比例分配。
5、在破产财产难以变现的情况下,坚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产评估价值作价分配;以实物或债权的形式进行分配。二、资产清算及评估情况根据评估结论鉴证确认:XXX企业破产资产总额为XXXX元(大写)。
其中,(1) 货币资金; (2) 应收帐款: (3)其他应收款: (4)存货: (5)固定资产: (6)在建工程:(7)用电使用权: (8)土地使用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货币资金部分为银行未达。另根据(1994)国发59号文件精神,非经营性用利设施不应纳入破产财产,应在上述财产中扣除福利设施占地 XXXX平方米,价值XXXX元,福利设施房屋及设备价值XXXXX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用电使用权不能纳入破产财产参与分配。另外,中国工商银行XX支行已用破产企业价值XXXX元资产抵押,经清算组审查确认,并报请XX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确认抵押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亦不能纳人破产财产。
扣除上述资产后,实际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XXXX元。三、债权申报情况截止到XXXX年X月X日,破产企业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额为XXXX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xx行贷款出本息XXXX元(巳用破产企业资产价值XXXX元抵押,该部分应优先受偿,其超出部分列为普通债权)普通债权总计XXXX元,以上均经清算组依法核实确认为有效债权,可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四、破产财产分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政策文件等,XX企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优先拨付破产费用2O0万元,包括案件受理费、破产清理清算费、审计评估费、留守人员工资、清算办公费及清算期间破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等。(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四条及**(1994)国发59号文件、X省及x市有关政策规定,优先支付安置职工费用为XXXX元,其中:在职职工 XXX人,人均XXXX元,计XXXX元。
离退休职工XXXX人,人均XXXX元,计XXXX元。离退休人员医疗费人均XX元,计XXX元。
职工遗瞩XXX人,人均XXX元,计XXX元。下放职工XX人,人均XXXX元,计XXXX元。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七年二款(一)项之规定,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XXXX元,(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七条二款(二)项之规定,支付所欠税款XXXX元,尚差XXXX元。(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七条二款(三)项及三项之规定,支付破产债权。
普通债权人的受偿比例为0%。以上分配方案请债权人会议审议。
XXX企业破产清算组(印)XXXX年XX月X日XXX企业清算组(印)?ID=2006111219151799447.htm。
企业破产分配方案
自XX人民法院XXXX年X月X日依法裁定XXX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之日起,截止到XXXX年X月X日,XXX企业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财产清理、审计、评估、清算工作已经结束,现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破产财产分配的基本原则
1、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坚持用土地使用权(价值)及其不足部分以其他财产优先安置职工,保持社会稳定,保证职工基本生活需要。
3、坚持财产整体划分,有利于资产发挥效能。
4、因企业现有资产不足,坚持按法定顺序予以拨付或清偿,在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时,按比例分配。
5、在破产财产难以变现的情况下,坚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产评估价值作价分配;以实物或债权的形式进行分配。
二、资产清算及评估情况
根据评估结论鉴证确认:XXX企业破产资产总额为XXXX元(大写)。其中,
(1) 货币资金;
(2) 应收帐款:
(3)其他应收款:
(4)存货:
(5)固定资产:
(6)在建工程:
(7)用电使用权:
(8)土地使用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货币资金部分为银行未达。另根据(1994)国发59号文件精神,非经营性用利设施不应纳入破产财产,应在上述财产中扣除福利设施占地 XXXX平方米,价值XXXX元,福利设施房屋及设备价值XXXXX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用电使用权不能纳入破产财产参与分配。另外,中国工商银行XX支行已用破产企业价值XXXX元资产抵押,经清算组审查确认,并报请XX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确认抵押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亦不能纳人破产财产。扣除上述资产后,实际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XXXX元。
三、债权申报情况
截止到XXXX年X月X日,破产企业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额为XXXX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xx行贷款出本息XXXX元(巳用破产企业资产价值XXXX元抵押,该部分应优先受偿,其超出部分列为普通债权)普通债权总计XXXX元,以上均经清算组依法核实确认为有效债权,可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四、破产财产分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政策文件等,XX企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优先拨付破产费用2O0万元,包括案件受理费、破产清理清算费、审计评估费、留守人员工资、清算办公费及清算期间破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四条及**(1994)国发59号文件、X省及x市有关政策规定,优先支付安置职工费用为XXXX元,其中:在职职工 XXX人,人均XXXX元,计XXXX元。
离退休职工XXXX人,人均XXXX元,计XXXX元。
离退休人员医疗费人均XX元,计XXX元。
职工遗瞩XXX人,人均XXX元,计XXX元。
下放职工XX人,人均XXXX元,计XXXX元。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七年二款(一)项之规定,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XXXX元,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七条二款(二)项之规定,支付所欠税款XXXX元,尚差XXXX元。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七条二款(三)项及三项之规定,支付破产债权。普通债权人的受偿比例为0%。
以上分配方案请债权人会议审议。
XXX企业破产清算组(印)
XXXX年XX月X日
XXX企业清算组(印)
供你参考:
有限公司
清算方案
因公司经股东会决议解散,制定如下清算方案: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本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八)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四、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
(三)缴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的比例分配。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股东签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制定破产财产按如下原则分配:
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二、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 三、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1、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2、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其中应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的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3、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4、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5、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定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四、破产财产分配的范围:指列入破产财产的债权。其债权分配以便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为原则。 五、其他:
1、将人民法院已经确认的债权分配给债权人的,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债权人可以凭债权分配书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债权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提存或者变卖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者在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人仍示领取的,清算组应当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追加分配。
供你参考: 有限公司清算方案因公司经股东会决议解散,制定如下清算方案:一、股东会决议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本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八)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四、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一)支付清算费用;(二)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三)缴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的比例分配。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股东签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制定破产财产按如下原则分配: 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二、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 三、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1、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2、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其中应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的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3、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4、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5、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定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四、破产财产分配的范围:指列入破产财产的债权。其债权分配以便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为原则。
五、其他: 1、将人民法院已经确认的债权分配给债权人的,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债权人可以凭债权分配书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债权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提存或者变卖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
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者在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人仍示领取的,清算组应当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追加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