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主要负责把握大政方针,贯彻党的路线。
主管党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检委等党的部门。其日常工作形式是召开书记会和常委会。
书记管理一方事务主要是通过掌握重要人事任免权来实现。现在的情况时,处级以上包括副处都由组织部进行考察、任命。
管好了人也就管住了事。所以,其影响立法、司法、行政的手段是一种间接的手段。
市长首先是地方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其次又是党委的副书记,副书记要受书记的领导。市长有科级以下的人事任免权。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书记是幕后的一把手。 但从目前新闻报道及会议出席顺序来看,一般是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书记也是前台的一把手。
近年来,湖南省临湘市委认真落实“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工作要求,以建立健全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机制为抓手,在全市推行乡镇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制度,从机制上确保乡镇党委书记管党责任全面落实,有效提升了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围绕强化“三力”,夯实履责基础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加大乡镇党委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压力。临湘市委明确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是乡镇党委的重要职责,乡镇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从2008年起,市委下发文件,在全市建立乡镇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考评制度,并明确由组织部门负责年度专项考核工作。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增强乡镇党委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动力。每年年初,市委根据上级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临湘实际,围绕市委政府工作全局,制订全市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由乡镇党委书记向市委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乡镇党委书记本年度必须完成的党建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乡镇党委对本乡镇全年党建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与村党支部书记签订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乡镇党委书记履行管党责任的能力。根据基层党建工作需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市委定期安排乡镇党委书记参加市委中心组学习,每年举办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组织乡镇党委书记和基层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做好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文件精神、党建业务知识、惠农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努力提升乡镇党委书记“管党”能力和水平。
一、党政一把手的关系(一)党政一把手的关系问题,其实是多年来长期困扰领导班子建设的突出问题,指党组织书记与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工作中构成的关系。
(二)党政一把手的关系问题始终是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重要问题。解决好党政一把手在工作中的关系,对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增强领导班子整体效能、推动单位全面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解决好党政一把手在工作中的关系问题,实质上就是研究分析党政一把手在工作配合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把这些问题和矛盾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四)党政一把手在工作中的关系,是相互协作又相互制衡的关系。
在日常的工作实践中具有以下特点:1、普遍性。这两者之间出现矛盾和问题是比较普遍的,也是比较正常的,不必大惊小怪。
2、难操控性。现实中不少党政一把手一开始都想搞好团结,但结果却是很多没能搞好团结;一般情况下,就个体来讲都是好同志, 但工作中仍然会出现不团结、闹矛盾的状况。
3、破坏性。党政一把手一旦发生矛盾,肯定会削弱班子的战斗力,以至于影响单位整体工作的开展和推进。
4、关联性。就结果来看,党政一把手一旦发生矛盾,往往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五)党政一把手关系处理不好的几种表现形式:1、党的工作得不到重视,书记“失声”,党的政治核心作用不能正常发挥;2、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定位失准,致使角色局部“反串”造成工作中的磕碰;3、党政主要负责人各行其是,不沟通、不协调,造成班子“内耗”;4、为过渡追求形式上的团结,从而相互迁就,放弃了原则,使党内生活庸俗化。二、党政一把手工作中容易产生矛盾和问题的原因分析(一)体制不顺畅。
当前我们系统企事业单位一般执行的是党政分设领导体制,既突出了经济工作这个重心,又有利于党组织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为了党政工作的联系,常常采取党政主要领导交叉任职的组建模式。
行政领导主抓经济工作,党的领导主抓保障工作,就是我们常说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上的保障。这些安排在实践中的积极意义显而易见。
但是,党政一把手即事实上的两个一把手,在实际工作运转中,常常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是因为:第一党政一把手工作虽各有侧重,但要围绕统一重心发挥领导作用,难免会出现磕碰;第二党政一把手都是单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原则上讲,这一“责任”范围为全部领导责任,责任大小是等同的,但实际工作中两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没有严格的界定,界限是模糊的,而两者之间的职能划分却相对比较清晰,书记直接可调动的资源相比行政一把手要少得多。所以,对书记来讲,要负同等的责任,就存在权责不相匹配情况。
作为书记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同的人就会根据个人的理解去工作,要么主动地、强迫性地涉足单位改革、发展甚至生产经营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这就常常出现所谓书记“揽权”的现象;要么消极退缩,放任自流,时间久了就会被人认为工作不力,无所作为,自己也会感到很憋屈。第三,党政一把手这一体制的要害还在于,它自身缺乏自动调节矛盾的机制。
在体制的磨合中,工作中的不同意见掺和着个人长期淤积,最终会形成大的矛盾。党政一把手在这种体制下一旦产生矛盾,靠自身得到真正解决的微乎其微,绝大多数都是靠上级党委的作用才能得到解决。
(二)职能界限不清晰。党政之间的工作职能在要求上是明确的,但是在领导工作的实际中并不明确,在工作的操作层面上并不规范。
这主要有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党、政的工作职能互相覆盖、相互交叉。除党建工作外,其它所有的建设、发展工作,党、政都有职责去抓。
二是由于党、政职能上互相交叉,党政一把手大的工作职责不清,力量叠加。由于职能不清,体制不顺, 相当部分的党政一把手在工作的切入和推动上难以准确定位。
特别是书记,在缺乏明确的标准和参照系数下,只能随着感觉走,这样必然经意、不经意地要与行政工作发生冲撞。(三)制度不到位。
应该说,各单位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决策议事上制定了若干制度,也有对领导者权力进行制约的规定。但是,总的来讲,制度对领导成员权力行为和政治生活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还不够,而且弹性太大,在党政领导工作交叉处,容易产生矛盾的地方缺乏严格的界定。
因此,一些党政一把手在合作共事中产生矛盾,不协调、不合作,直至走向力量 内耗、影响工作而不能自拔,制度建设缺乏制约功能和纠错功能,不能不算是一个重要原因。(四)领导者自身能力素质所限。
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现有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中,我们不少党政一把手能主动地适应和把握这种条件,以领导者的境界,自身的能力及领导艺术去克服和解决目前这种制度性缺陷,使班子团结、协调,使大家心情舒畅,使工作顺利推进。(当然,党政一把手在抓工作时,对人际关系协调投放了大量精力,这是在当前体制下的必然结果)。
但是,也应看到和承认,我们更多的党政一把手由于个人能力、境界胸怀和领导水平方面所限, 无法靠自己的努力解决这种制度性缺陷, 在与体制的磨合上, 久久不能适应和成功。(五)管理上。
二者没有区别,只是叫法不同。
**批准的较大的市的秘书机构才能称为“办公厅”;普通的地级市、县级市的市委部门的秘书机构称为“办公室”。 镇委书记是镇党委书记的简称,比如省党委书记简称省委书记,市党委书记简称市委书记。
中国乡镇、街道以上单位一般都设党委书记,党委书记是本级的一把手,主要负责党委全面工作,主持召集党委会议和党员(党员代表)大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或四年。
扩展资料: 镇委书记职责 一、 负责党委全面工作,主持召集党委会议和党员(党员代表)大会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贯彻党委的决议和决定;研究安排党委工作,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和党员(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 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
三、 负责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党建目标的实现,及时准确地完成上级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四、 负责党委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与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