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情况。
2、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排查清理情况。 3、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专项检查情况。
4、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情况。 5、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情况。
6、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7、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情况。
扩展资料: 党建重要性: 在长期执政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是一个重大现实问题,直接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我们党对这个重大现实问题的明确回答。
改革开放以来,面对日趋复杂的国际形势和不断发展变化的国内环境,**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肩负的历史使命,紧密联系治国理政的实践,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进一步提高了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 中共汉台区武乡镇委员会--基层组织建设七项重点工作 党建--百度百科 。
会议制度、党日制度、党课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会议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党日制度。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党课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民主生活制度。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扩展资料: 党的组织生活是制度化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党小组会应每月召开一次,汇报思想,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结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党内的各种活动都属于党的生活。
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一部分,主要包括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联系、管理的一个重要渠道,它是依托党小组、党支部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的活动。
参考资料:党的组织生活-百度百科。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有以下: 1、会议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2、党日制度。
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3、党课制度。
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4、报告工作制度。
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5、民主生活制度。
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6、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扩展资料: 1、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一般包括: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
2、党的组织生活的形式应当富有生气,丰富多彩,以起到对党员进行有效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的作用。 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4、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
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的组织生活。
党风廉政建设七项制度是: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度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度 4、领导廉政谈话制度 5、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6、诫勉谈话制度 7、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第一条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按照“谁
公开、谁收集,谁办理、谁回复”的原则,由各级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工作。
第二条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严格按
照“公开党务信息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处理收集的意
见、改进决策和工作再次公开相关信息、回复提议人”的程
序进行。
第三条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主要通过设立意见
箱、利用“百姓—书记区长交流台”、召开征求意见会、
专题走访、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 对提议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对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通报,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
第五条 对意见、建议所涉及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向提议人做出明确的解释说明,并制定解决的计划和措施,限期解决。意见建议办理结束后,及时对办理结果进行登记,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本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六条 对提议人的意见、建议及办结、落实情况,采取直接答复、会议通报、新闻媒体报道、党务公开栏公布等形式,及时向提议人反馈,确保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特别对署名建议的,要及时将处理结果答复建议人,并再次听取意见;未署名的重要意见或建议要在公开栏公布。
第七条 严禁出现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和置之不理的现象,坚决杜绝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