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协调、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运用现代化传播手段,加强党员教育和党建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抓好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积极探索各类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抓好组织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对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并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市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退 (离)休审批手续;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对县(市、区)、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及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全市干部下派、挂职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市直机关下派、挂职干部的选派、管理工作;负责上级及外地来泰挂职锻炼干部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四)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五)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 (六)负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 (七)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市委报告有关重要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八)负责审理市委管理干部和有关部门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 (九)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干部教育工作总体规划和有关规定;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和检查全市干部教育工作;承办市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综合协调人才(知识分子)工作。了解掌握全市人才(知识分子)工作总体情况;制定或参与制定人才(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规定,检查人才(知识分子)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工作,组织部分专家开展有关活动;承办市人才(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对市委管理干部及市直党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单位干部的档案进行管理;负责市管干部信息及多媒体数据的采集上报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市委老干部局。 (十三)指导市委组织员办公室的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省委的把“市”变成“省”大同小异
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任务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党在新时期的总路线,抓好组织工作的各项改革,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加强领导班子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发展党的组织,抓好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发展党员教育,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为全市的经济建设服务。 主要的职能范围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拟订本市组织、干部和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调查掌握市属各级党组织、党员状况,指导基层组织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发展党的队伍,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 三、承办基层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呈批手续和委员增补批复手续,办理呈批党组织的设置,协助市委做好召开党代会的组织筹备和出席上一级党代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指导和协助基层党委开好党代会。
四、适应新形势,加强农村、学校、非公经济和社区党建等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五、制订市属部、委、办、局、公司、街道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并负责考察、了解干部,办理副科以上干部的任免和交流工作,同时按干部分管原则,办理市、街党群系统、市人大、市检察院、市法院、市人民团体干部的任免和调配工作。
六、按有关规定办理干部赴港澳和出国的政审工作,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和所管干部的统计工作。 七、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属各单位执行党的干部政策情况,不断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总结推广改革经验。
八、负责对市、街和市直部委办局、公司后备干部的考察了解,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健全后备干部制度。 九、负责协调各部门作好经常性的人才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检查督促人才政策的贯彻执行,协调、指导、督促全市人才工作。
十、了解掌握全市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委有关老干部政策的情况,指导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干部离退休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党员党籍、党龄的审查落实和党员不服党组织劝退、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方面问题的处理。
十二、负责制订全市党员干部电化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全市干部信息库、党员信息库和各地党建网建设,并做好维护、更新和应用工作。
十四、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对干部和组织工作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对基层党委的组织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五、完成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