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天水市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开(秦)市监罚〔2026〕1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甘肃九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因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被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 项目 | 详情 |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秦)市监罚〔2026〕151号 |
| 当事人名称 | 甘肃九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蒋旭翔 |
| 处罚机关 | 天水市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日期 | 2026年09月02日 |
| 处罚种类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 处罚内容 | 对甘肃九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共计一项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 |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本案源自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专项工作,天水市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排查中发现甘肃九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存在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嫌疑,随后依法立案完成全流程调查,最终作出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
甘肃九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公示年度报告,已经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申请移出。监管部门通过该公司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经向税务部门查询确认,该公司税务状态为非正常,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是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吊销营业执照情形。
调查过程
2025年10月,天水市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原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相关文件要求,通过甘肃省市场监管注册登记系统排查时,发现甘肃九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已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公示年度报告。同年10月9日,该局发布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通告,要求名单内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未年报企业需补报年报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需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通告期限届满后,甘肃九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仍未补报2023、2024年度年报,也未办理住所变更、歇业、注销登记,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经向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秦州区税务局查询,该公司税务状态为非正常,已经涉嫌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该局于2025年11月11日正式对该案立案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登记住所开展现场检查,确认无法通过登记地址取得联系。该案共有四项证据,分别为清理通告及公示截图、企业注册信息查询单、税务状态证明、现场检查记录,完整佐证了违法事实。
因该公司登记住所查无下落,天水市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1月19日以公告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申请听证,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天水市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甘肃九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规定,结合本案具体情节,对甘肃九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该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9月2日正式生效。
目前处罚决定书已经依法公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不仅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节严重将被吊销营业执照,相关主体应当及时依法办理注销或歇业手续,避免影响自身信用。
天眼查数据显示,甘肃九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9日,法定代表人蒋旭翔,所属行业为建筑安装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玉泉镇暖和湾村上暖和湾星光世纪城100米。股东信息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
| 蒋旭翔 | 100% | 200万元人民币 | 2029年12月17日 |
综合点评
本次处罚暴露出甘肃九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规意识严重缺失,长期未按规定公示年报、停业超期却未办理歇业或注销手续,登记住所失联、税务状态异常,最终触发监管处罚。此次处罚将直接影响企业信用,其法定代表人也将承担相应信用约束后果,警示市场主体需主动履行法定公示及存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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