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义春因涉及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杨浦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完整的执法依据与处罚流程节点,是海事部门强化船舶航行合规性监管的公开执法记录。
该处罚决定将同步纳入海事船员信用监管档案,对当事人后续的船员从业资质核验、船舶任职资格审核产生相应的合规校验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被处罚人) | 陈义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21*******0911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4200080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31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杨浦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陈义春,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801-1-1,执法部门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421*******0911,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杨浦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公开此类执法信息,进一步督促广大船长严格落实船舶文书与航行资料的合规配备要求,保障水上航行秩序安全规范。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义春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7日,法定代表人陈义春,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凤凰社区凤凰路42号。
事件点评
本次涉事主体为自然人船长陈义春,系因未按要求携带法定文书及航行资料被杨浦海事局处以200元小额罚款,该处罚属于针对船员个人的轻微合规警示,不涉及任何航运企业主体,未对相关航运经营主体的日常运营、资质信誉及财务状况造成实质影响,仅为海事领域常规的个体合规监管举措。